教师教学|如何撰写教学目标(二)
关于如何撰写教学目标,上一期我们推荐了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本期聚焦教学目标撰写的ABCD模式。
以研究行为目标而著称的美国学者马杰(Robert Mager)强调应该以具体明确的方式说明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后能做什么。他提出,一个完整的教学目标应该包括三个要素,即行为、条件、标准。在教学实践中,有的教育研究者认为有必要在马杰的三要素基础上,加上对教学目标的描述。这样,一个规范的学习目标就包括四个要素,简称为ABCD模式。
ABCD指的是具体课程教学目标中包括的四个要素,ABCD是四个要素的英文单词首字母,它们的含义分别是:
1. A(audience),意指“学习者”
行为目标阐述成“教给学生……”或者“教师将说明……”都是不妥的,规范的行为目标开头是“学生应该……”书面上可以省略,但思想上应牢记,合适的目标是针对特定的学习者。
2.B(behavior),意指“行为”
要说明通过学习后,学习者应该能够做什么。用行为动词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测、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如说出、描述、阐述等。具体的行为动词使用说明,可点击底部的“阅读原文”,参考上一期“如何撰写教学目标(一)”。
3.C(conditions),意为“条件”
要说明上述行为是在什么条件下产生的,应该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条件的表述常与诸如“有没有工具?有没有时间限制?”等问题有关。如“通过观察,准确描述……”,“通过具体实例,说明……”。
4.D(degree),意为“程度”
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价学习表现或者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完整地弹奏出《月光曲》”、“正确率在95%以上”等。标准一般从行为的速度,准确性和质量三方面来确定。
例如,这样陈述的一个目标是“每一个学生都将能够对在单元测验的阅读材料中给出的10个项目中的8个下定义。”
在这个目标中,A(对象)指“每一个学生”,B(行为)指“能够下定义”,C(条件)指“在单元测验的阅读材料中”,D(标准)指“10个项目中的8个或80%”。
以上四个要素,简单说就是谁(对象)在什么条件下(行为条件)做了什么(行为),以及做到什么程度(标准)。需要指出,在实际运用中,往往不需要,也不可能完全机械地按上述要求编写学习目标。在一个学习目标中,行为表述是基本部分教案教学目标怎么写,不能省略。相对而言教案教学目标怎么写,条件和标准是两个可选择的部分,一般可以不将条件和标准一一列出。
如果老师们在撰写教学目标中,遇到了问题和困惑,欢迎与我们交流。
以上内容摘自《教学系统设计概论》,何仁生编著,湖南大学出版社,ISBN:9787566706454
由欧亚教师发展中心寇燕整理、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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