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9个部门联合发布,又一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出炉
近日,江苏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的通知(苏卫疾控〔2021〕88号)。
通知中强调精神卫生是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是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健康江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为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做好全省精神障碍预防、治疗、管理和康复等精神卫生工作,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共19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十四五”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规划》全文如下:
江苏省“十四五”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推进心理健康服务、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和社区康复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01
背景情况
精神卫生是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我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健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网络, 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探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20年底,13个设区市及95个县(市、区)均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93%的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全省精神科实际开放床位3.08张/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3.05人/10万人口;13个设区市均设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并建立危机干预队伍;全省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5万余人,规范管理率95.57%,规律服药率70.86%。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加,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老年痴呆症、儿童孤独症等特定人群疾病干预亟待加强,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
主要表现为:
一是精神卫生资源依然缺乏;
二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机制尚不健全;
三是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不健全;
四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仍处在试点探索阶段;
五是公众对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认知率低,社会偏见仍然存在。
“十四五”期间,要大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心理健康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02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各方资源,不断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健全,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基本满足工作需求,精神障碍患者联合常态筛查形成制度,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措施有效落实;
探索建立精神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初步建立;
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推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知和主动就医意识,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
1、省和设区市建立职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完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机构。
健全省、市、县精神专科医院,每个设区市建成1所达到三级医院标准的市级精神专科医院,每个县(市、涉农区)设置1所县级精神专科医院或在县医院设置精神专科和病房,精神科实际开放床位提升至3.7张/万人口,建成省强制医疗所。
2、100%的县级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心理科门诊;
40%以上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科(心理科)门诊。
3、全省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增加到3200名以上,以设区市为单位,每10万人口不低于4.0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精神卫生防治人员,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至少1名具备精神科执业资质的医师。
4、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4.6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保持在75%以上。
5、100%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有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能够接受社区康复指导服务。
6、3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抑郁症、老年性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7、社会公众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5%。
100%的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000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
中、小学普遍设置心理辅导室,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检测,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03
策略与任务实施
(一)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全面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各级宣传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组织创作、播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利用影视、综艺和娱乐节目的优势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培育良好社会心态。
将提高公民心理健康素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进公众对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疾病防控知识的可及性,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积极自助。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
基层文化组织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群众文化生活。
各类媒体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广告心理学教案下载,在传播心理健康知识与相关事件报导中要注重科学性、适度性和稳定性,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广告心理学教案下载,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
教育、文明办、司法行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针对青少年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制定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大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心理健康服务
加强心理健康促进,预防精神障碍。
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健康促进服务模式。构建以精神专科医院为主体,设置精神科或者心理科的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为依托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心理健康服务专家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内容,建设心理咨询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支持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引导社会专业志愿力量加入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伍。
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每一个设区市开设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日常服务。
加强应急心理干预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应急处置专家库,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将常见突发事件,特别是突发疫情所需的防控知识等列入常规培训内容,提升应急心理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能力。
解决心理健康服务重点难点问题。
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倡导家庭健康生活方式,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及时疏导。
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组织对服刑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进行心理矫治帮扶;
民政部门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多层次心理健康服务;
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者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学生心理健康评估、预警和干预工作机制,强化家校协同,及时疏导学生不良情绪,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中加强人文关怀,普及心理咨询、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
(三)不断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省财政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给予补助,并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
推进精神专科医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重点提高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
支持精神专科医院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
省与设区市设置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机构,开展精神障碍预防、社区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参照设置。无精神专科医院的设区市城区应尽快建设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机构。
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专科医院和社区康复机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推动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志愿者及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加快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训,省级教育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高校设置精神医学专业或在临床医学专业中设置精神卫生相关方向,加大精神医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支持力度,通过签订服务协议等方式,按规定给予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发放助学金等方面的优惠。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精神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
(四)全力夯实精神卫生基层工作基础,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
完善精神卫生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由政法、卫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建立关爱帮扶机制。
加快整合部门政策,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重大疾病保障等救治救助政策的衔接,实现门诊和住院患者“一站式”结算服务。
各级党委政法委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优势,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内容,统筹协调卫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登记、协同随访及信息交换等工作。
多措并举落实救治救助政策。
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报销或按规定实行免费基本药品治疗政策。
有条件地区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精神(心理)科,发挥医联体或远程医疗作用,提高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可及性。
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设置定点收治医院,建立患者收治“绿色通道”,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患者送诊、收治等工作顺利开展。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符合城乡低保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或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等着你们的舞台回归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