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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山东省淄博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

2018-02-21 06: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18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

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