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高中的第二年(图)
我在美国高中的第二年,也是大学最终一年,终于跟同高一的同事坐进了同一个英语教学。私立大学的法语课跟中国高校俄语课设置类似,同一等级的课程分成众多专题,学生可以按照兴趣自己选。莎士比亚、战争文学、存在主义、诗歌和电影写作……一眼扫出来,若不是亲眼在课表上发现高中英语写作课评课稿范文,很难相信这是大学数学老师的内容。
害怕自己眼大嘴巴小,我选了一门看上去比较简单的主题为“文学中的物质主义”的课程,老师是我房间楼层的舍监(很多美国私立高中的同学跟学员一起住在教室),有个七八岁一头金毛的乖巧女儿,平时总是笑眯眯的。然而在开课前,学校临时发现她的课程时间排不进我的课表,于是将我分到另一门课里。课时是经常晚上使人昏昏欲睡的第六节,课名就叫“自白式记叙”。
在Deerfield的两年,与跟在中国求学的这三年一样,令我很难忘的历程总是来得阴错阳差,而经历的过程通常有如一场艰难的长跑,站在起点时通常并不会带着欢欣鼓舞的情绪。
第一天的课程结束后,我找到老师高中英语写作课评课稿范文,告诉他我一点都没看懂他关于詹姆斯·乔伊斯作品的讲解,然后沉默地等着他开口,劝我换到别的班级。
Dr. Driskill有一头花白的鬓角和纤细的络腮胡,年龄其实在五六十岁,具体年龄无法估计。他摘下眼镜,看着我安静思考了一会儿。“我早上会在数学课堂楼一层的大客厅看书,”他若无其事地说:“我们可以看看。”
晚上八点钟,我来到英语教学楼,大房间的门半开着,高高的天花板下,棕红色木壁前悬挂着一圈历代校长的画像。Dr. Driskill坐在屋内正中央一张长木桌的尽头,看到我微微点了点头。
“去年在ESL(English as Second Language,英语为第二语言)你都读了些什么书?”
我一本本地列起来。有《杀死一只知更鸟》、《麦田里的守望者》、《紫色》、《老人与海》等。在英语哲学里,每一本都以文字简明出名。而这学期Dr. Driskill课表上的书则艰深晦涩,又带着浓厚的时代背景,似乎每一本都是这些书的反义词。
听了这个单子以后,Dr. Driskill出乎意料地看上去很满意。用不疾不徐的语速,他起初解释这学期要读的书: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的主人公其实跟《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带着类似的苦恼,都是渴望无法摆脱身边生活禁锢的年轻人;康拉德的《黑暗之心》和《老人与海》一样,描述的都是主人公为了寻找某物而踏上的遥远征程;莫里森的《宠儿》则体现和《紫色》类似的社会话题:美国历史上的白人在社会排斥下做出的挣扎;《洛丽塔》,他顿了顿,可能是唯一一部比较大的阅读挑战,不过——我目前记得他的笑容,双眼微微瞇着,好像单提及电影的名字就把他拉重回了这些让他着迷的词语间——“太值得一读了”。
第二天,我跑到了Dr. Driskill的课堂,或许是鉴于他对我的“阅读恐惧”漫不经心的心态,或许是鉴于他在文学作品中的牵线搭桥使这些“面目狰狞”的书更加不再高不可攀,或许也有其它说不清的缘由。总之,在那些学期的一天下午两点钟,在英语课堂楼的二层的一张圆桌旁,我跟十几位同学一起穿越时间跟空间,窥探了一位又一位英文作家私密而引人入胜的“自白式记叙”。
美国私立学校的英语课堂或许相当于中国大学的“语文课”,不过它们的方式跟内容则天差地别。Deerfield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