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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 01:08 网络整理 教案网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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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

四、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将如下材料寄送至我校,否则不予准考。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研究生岗位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未就业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获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邮编:130024,电话:400-900-9663。

(6)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