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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官网 陕西师范大学2018考研复试时间公告(4)

2017-12-21 01: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以上两类考生进入复试分数,不低于全国分数线中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45,单科满分等于100分的不低于30,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的不低于45)。

②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成绩与最终录取成绩参照普通一志愿复试考生。复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③被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一律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并必须在4月14日前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同时须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

④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同我校该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各专业组织调剂考生的复试安排同我校普通类型调剂考生的复试安排,上报复试结果时需按专业依据复试成绩高低排序,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5.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1日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我校研招办进行申请审核。

6.体检

确定为初步拟录取人员必须在我校医院或全国二甲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7.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招办审核各招生单位按专业招生计划所报的拟录取数据,打印出拟录取名单后返回单位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正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8.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9.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在我校研招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录取

1.我校原用于接收推免生招生指标因接收推免生不足,仍有部分空余指标,该部分指标原则上用于接收本科毕业于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报考上述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考生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名额不占招生简章中各专业所列出的招生计划。

2.2017年我校部分专业上线合格生源数不足,需从本校或外校相关专业调剂部分合格生源进行调剂复试(差额复试),可优先进行校内调剂。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5.各单位在进行调剂复试时,可进行接收外校生源的调剂,也可在本单位内或校内同一个一级学科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六、其他

1.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各专业复试计划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复试计划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c4@snnu.edu.cn),由研招办报陕西省招办备案。

2.各单位应于复试结束,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尽快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3.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召开全体复试考生大会,在会上应向考生讲明我校2017年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办法、程序和规则。

4.复试过程中,要严格组织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违纪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5.各单位应于3月27日下午5点前将考生复试材料报研招办。考生复试笔试试卷和其他材料由各单位保存备查。

6.各单位报送的复试成绩登记表必须打印,不能用手工填写。

7.纪委申诉电话:029-85310302,研招办电话:029-85310346。

8.未尽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各招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