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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官网 陕西师范大学2018考研复试时间公告(3)

2017-12-21 01: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步骤

1.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①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为标准确定: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②调剂生(含校内、校外调剂)的最终录取成绩以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为准,不加初试成绩。

③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调剂(含校内、校外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百分制)”进行排名。

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经研招办审核后向考生公布,并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登记表》和《2017年调剂考生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单位及时向考生公布该两类人员名单,同时研招办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招生单位或研招办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2.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的考生须在8月3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陕西师范大学;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在4月14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录取后培养方式不得更改,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3.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5,政治、外语不低于50,业务课不低于75。

②复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③被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一律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并须与原工作单位(报考时填写的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五份),在4月14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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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

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分数线)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要求大于或等于300分的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全国分数线30分,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全国分数线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全国分数线10分;总分要求小于300分的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全国分数线2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全国分数线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