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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2-28 23:1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第1篇:教师资格认定

关于做好2014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2014 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3月10日正式开启。流程如下:

1、3月10日--21日。组织所有参与认定学生体检。

体检单位:咸宁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150元。

学生以班为单位将体检费征收到款项 建行 廖龙英 6217 0027 4000 1221 830 凭缴款收据到鉴定中心办公室领取体检表。

2、4月(具体时间见中小学和儿童老师教师资格考试网)网上申请学生资格认定

3、5月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

4、6月统一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地点:温泉分校行政楼1016室

5、7月初统一申请学生资格证书邮寄 邮寄费用23元 需要申请的

同学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缴交至银行 管俊 6227 0027 4601 0427 044凭汇款收据在鉴定中心办公室领取邮寄封套填写地址。不要要申请邮寄的夏季开学后在行政楼1016室凭身份证领取证书。

说明:2014年以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不缴纳任何成本。2010年在新生入学时未缴交200元体检费用的学员,由学校统一申请手续,每人退款50元。

咨询电话:0715--8143619

湖北科技学院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14年3月6日

第2篇:教师资格认定

鲁教师字20101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院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规定、教师资格条例施行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方案(鲁教人字2001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中等职业学院、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技校、中等职业学院学生资格和中等职业学院见习指导老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包括:

(一)各级各类院校未获得学生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申领人员;

(二)2010年普通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依照教师法要求学历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未超过国家法定退职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美国公民。

(二)要具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教育教学素质必须依照以下规定:

1.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经学生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素质测评合格(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且参加结业教学实习成绩合格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可免测)。

2.普通话水准要超过普通话水平检测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3.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学生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检查合格的。

(四)要遵循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要求的义务,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含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认定程序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到户口或工作单位、就读大学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取得合格证。

(二)教育教学素养测评

取得合格证的办理人员参与省、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素质测评。

(三)体检

取得合格证且教育教学素质测评合格的申请人员和依照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的办理人员,由学生资格认定机构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

(四)资格认定

符合条件的办理人员核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合格证、山东省申请学生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向户口或工作单位、就读大学所在地的学生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判定结论。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将文字材料归档储存,并使用“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平台”录入认定数据信息。

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且参加结业教学实习成绩合格的,可免测以上

(一)、

(二)项测试程序。但学习之后缺乏教育学或心理学合格成绩的,仍须参加“两课”考试并获得合格证;缺少毕业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的,仍须参加教育教学素质测评且成绩合格。普通学校师范类

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大学教师处或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参加驻地县学生资格认定机构的界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保证毕业生离校前向合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两课”考试

2010年“两课”考试由我厅统一组织,分大学(含中等职业学院)、小学跟幼儿园3个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院学生资格,中等职业学院见习指导老师资格,高级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员工参与学校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校长资格的员工参与学校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员工参与幼儿园层次考试。

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生应在要求时间内访问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至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大学所在地的学生资格认定机构交费、采集照片。“两课”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会考前15日内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自行下载打印,此证作为考试入场的必要证件之一。考试成绩能在5月25日至6月30日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两课”考试合格证由我厅统一制发。“两课”合格证有效期5年,只限用于办理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五、“两课”补修培训

为加强教师资格认定质量,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不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特许条件的职员原则上应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培训(每门不超过32学时)。“两课”补修辅导由省教育学院统一组织,采用远程网上教学方法进行,在各地及个别州(市、区)设教学点。参加“两课”考试人员在笔试报名时确认能否参与辅导补修。培训的时间跟地点,根据报名状况另行通知,并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时间安排

1月15日,各地开始进行宣传发动工作;各市研究建立本市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日程安排。

1月25日前,各市将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现场报名点信息(含时间、地点、地址、咨询电话、受理权限等)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月5日到2月18日,进行“两课”考试及补修辅导的网上报考及教材征订。

2月23日至2月26日,进行“两课”考试及补修辅导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考人员照片采集、相关信息及教材征订确认。

3月2日前,各市将参加“两课”补修辅导人数、教材预订数报市学生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3月8日,各市领取“两课”补修教材。

3月16日,开始组织进行全国“两课”补修培训。

3月18日前,各市将报考信息数据报省学生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4月2日前,各市上报“两课”考试试题预订单。 5月8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模板,组织进行全国“两课”考试。 5月25日,公布“两课”考试成绩。

7月10日前,各学生资格认定机构完成教育教学素质测评、体检;正式立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申领教师资格人员作出判定推论;将认定数据录入至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平台中,并迅速下载未编号数据,以备证书打印;及时上报教师资格证书需求人数。具体工作进度由各地自行安排,并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

8月底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学生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文字材料归档储存;报送认定信息数据库及判定工作小结。

七、收费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28号文件标准执行。“两课”补修培训由山东省教育学院按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认定通过员工的学生资格证书免费颁发,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八、工作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市2010年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平台的开放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7月5日。因此,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这个时间之内完成学生资格认定(含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认定)信息的录入、编号跟数据下载工作,不得延误。

(二)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市的实际状况,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议程安排,在要求时间内报市学生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严格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领取工作的通告(教师司200828号)文件规定,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采取有效机制减少运输、打印过程中的证书耗损,按照“准确预计、适度留存、杜绝浪费、防止流失”的方法,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领取工作。

(四)各市、各有关高校应根据省里的统一谋划跟要求,切实提高对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发动社会优秀员工跟优秀普通学校毕业生申请学生资格,并让申请人员全面掌握各项制度跟要求。

(五)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严厉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测,按要求的工作期限完成每个阶段跟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成功进行。

第3篇: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一: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及详细规定

1、2011年11月25日前,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方式公布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向社会发布教师资格认定的新政咨询电话、报名、考试、认定流程等工作安排。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名、考试 具体工作由市自考办负责。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12月3日―5日,市图书馆二楼(新浦区苍梧路56号)。

(2)报名提交材料 :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蓝色背景)。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2年2月19日-21日,市图书馆二楼。

(4)考试时间、地点:2012年2月25日,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告》(苏价费2007210号)执行。

3、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与素质测试报名、考试

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政治处及各市、新浦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12月3日―5日, 拟举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院、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老师资格教育教 1 学基本素养与素质测试者在市图书馆三楼报名。拟举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与素质测试者,四县人员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市区人员以新浦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报名提交材料:

在职教师需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前后学历证书原件、工作证明(样式附后);社会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前后学历证书原件; 2012年全日制普通学校应届专、本科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大学(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含学业成绩单)。

(3)测试时间、地点:2012年3月10日-11日,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新浦区海连东路24号)

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与素质测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3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拟申请高级小学、中等职业学院、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与素质测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2012年3月17日前,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告公示栏公布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与素质测试评价表在确定现场领取。

(4)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告》(苏价费2007210号)执行。

4、普通话测试

具体工作由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连云港市考点负责。

5、体检

具体工作由省、县、新浦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协调相关医院负责推进。

(1)体检时间:2012年3月19日-29日 上午9:30前 (2)体检地点: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老门诊楼八楼);赣榆县中医院;东海县人民医院;灌云县中医院;灌南县人民医院。

(3)体检要求:申请2012年教师资格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及素质测试、普通话测试成绩合格者,携带身份证原件、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空腹参加复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依据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检查标准复查。体检结果由学校转交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