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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培训教案

2022-05-08 11:09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公文是我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章样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公文包含15类,分别为: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一套由报告、表格、图表、曲线图,论述构成的资料,用来向董事们说明和解释公司自上次会议以来达成的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一、注意主要事项

1.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2.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7.党委文件不能发送行政机关,行政文件不能发送党委机关,一般党委和行政不联合发文。

8.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9.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二、主要介绍几类公文写法

(一)通知

1.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规章制度及党内规章制度。

(2)批转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3)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4)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指示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

(6)事务性通知: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带事务性的事情,常把有关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有关机构或群众。

2.通知写作要点

通知的格式,包括标题、主送、正文、落款。“通告”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种,其主送对象是不确定的。如:“某某单位关于XX的通告”。“通知”是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

(1)标题

通常情况下,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及文种三部分组成。视具体场合和内容,发文机关可以省略,文种亦可变“通知”为“预备通知”、“正式通知”、“紧急通知” 等。在发文通知里要准确使用“批转”、“转发”和“印发”,发布本机关自制规约文书,对重要的规章应由“颁发”、“发布”等动词提起。除发布的规章应用书名号,其余均不使用书名号和标点符号。要具体处理好“关于”引起的介词结构和文种表述,杜绝重复出现“关于”和“的通知”字样。

(2)主送机关

视通知内容,有些应具体写明受文单位名称,有些属于普发性的则应写上规范化的统称。称呼在第二行顶格写。有时因通知事项简短、内容单一,书写时略去称呼,直起正文

(3)正文

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一般起草时要先交待发文的原因、意图或目的,然后写清通知的具体事情、办理要求、注意事项及时限等。正文的表述除篇幅简短者多数通知用条款格式,即分条分款将内容按一定逻辑标准排序培训教案怎么写,做到条理清晰,一目了然。

(4)落款

分两行写在正文右下方,一行署名,一行写日期,并盖公章。

(二)请示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

1.三个特点:必须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请示的问题必须是自己无权作出决定和处理的。必须是为了向上级请求批准的。

2.种类

请求指示的请示。此类请示一般是政策性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发事件或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等请示。

请求批准的请示。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请求批转的请示。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这样的请示就属此类。

3. 注意事项

(1)为了便于领导批复,请示行文必须一文一事。这就是说,每则请示只能要求上级批复一个事项,解决一个问题。

(2)一请示,一批复。

(3)请示应在问题发生或处理前行文,不可先斩后奏。

(4)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

(5)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培训教案怎么写,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

(6)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

4. 写法

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

(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综合组关于端午节延长放假时间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组织全体人员旅游的请示》。

(2)主送机关。

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直属的上级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3)正文。

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

使用“请示”这一文种时,应出具附注。写法是,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注明发文机关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三)报告

报告适用于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属于上行文。如果主要是提出建议,还可以用“意见”。其实是没有汇报和总结这一类文种的,我们长期是误用。工作总结就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可直接使用“报告”文种,比如《某某单位关于2014年XX工作情况的报告》。

“工作打算”、“工作安排”和“工作计划”不是公文文种。可直接使用下行文的意见文种,规范的标题应为《某某单位关于2014年XX工作的意见》。

1.特点

(1)内容的汇报性:一切报告都是下级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让上级机关掌握基本情况并及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指导,所以,汇报性是“报告”的一个大特点。

(2)语言的陈述性:因为报告具有汇报性,是向上级讲述做了什么工作,或工作是怎样做的,有什么情况、经验、体会,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有什么打算,对领导有什么意见、建议,所以行文上一般都使用叙述方法,即陈述其事,而不是像请示那样采用祈使、请求等法。

(3)行文的单向性: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是为上级机关进行宏观领导提供依据, 一般不需要受文机关的批复, 属于单向行文。

(4)成文的事后性: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 向上级机关作出汇报, 是事后或事中行文。

(5)双向的沟通性:报告虽不需批复,却是下级机关以此取得上级机关的支持指导的桥梁;同时上级机关也能通过报告获得信息,了解下情,报告成为上级机关决策指导和协调工作的依据。

2.种类

(1)例行报告(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等)。例行报告不能变成“例行公事”,而要随着工作的进展,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写出新意。

(2)综合报告;全面汇报本机关工作情况,可以和总结工作、计划安排结合起来。要有分析,有综合,有新意,有重点。

(3)专题报告:指向上级反映本机关的某项工作、某个问题,某一方面的情况,要求上级对此有所了解的报告。所写的报告要迅速、及时,一事一报。呈报、呈转要分清写明。(如:薪酬调查报告)

(4)其他:按形式职能来分的话,一般为合同范本、领导讲话、会议发言、述职报告、心得体会、竞聘演讲、礼仪致词、入党申请、法律文书、计划规划等。

3.写法

(1)标题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称。

(2)主送机关发文单位的直属上级领导机关。

(3)正文结构与一般公文相同。从内容方面看,报情况的,应有情况、说明、结论三部分,其中情况不能省略;报意见的,应有依据、说明、设想三部分,其中意见设想不能省去。从形式上看,复杂一点的要分开头、主体、结尾。开头使用多的是导语式、提问式给个总概念或引起注意。主体可分部分家二级标题或分条加序码。

(4)结尾,可展望、预测,亦可省略,但结语不能省。

(5)注意结语:呈转报告的要写上“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

(6)最后写明发文机关、日期。

3.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1)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导、批准,上级接文后一定要给予批复;报告则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供上级了解情况。为上级提供信息和经验,上级机关接文后,不一定给予批复。

(2)请示内容具体单一,要求一文一事,必须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报告内容较广泛,可一文一事,也可反映多方面情况,但不能在报告中写入请示事项,也不能请求上级批复。请示起因、事项和结语缺一不可;报告行文较长,结构安排不拘一格,因文而异。

(3)请示涉及事项是没有进行的,等上级批复后才能处理,必须事前行文,不能先斩后奏;报告涉及事项大却已过去或正在进行中,可以事后行文,也可以事中行文。请求时间性要求强,报告时间性要求一般较差。

(4)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5)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