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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与价值为视角(2)

2019-06-11 13:14 网络整理 教案网

1997年中共十五大以后,各民主党派受中共党建的影响和启示,在调查研究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大都提出了自身建设目标。如2001年初,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领导集体通过主席会、常委会向全会提出了“把民进建设成为适应21世纪的高素质参政党”的号召;民革提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参政党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保证把一个政治上坚定、能够保持优良传统、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革带入二十一世纪”。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目标的内容需要更加明确、具体,表述需要更加完整、规范。特别是1999年6月,各民主党派在中共中央统战部转发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中,又进一步提出了“确定自身建设的目标和基本任务”的要求。2002年11月到12月,各民主党派先后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中共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制定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和怎样建设参政党这一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参政党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努力把自己建设成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认为“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史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是执政党文件中对民主党派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准确定位,但政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能等同于参政党建设的目标。

对历史的简单回顾我们可以看出,民主党派建设是随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而中国政党制度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完善则是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样一些不同历史阶段的国家总任务。而为了使这种政党制度的功能更好的发挥出来,民主党派的政治纲领和建设目标也紧紧跟随着党和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的历史任务而不断调整和变化。这一阶段,民主党派的建设可以说只能是根据政党制度的需要,被动的作出反应。1989年14号文件的出台和参政党地位的确立,为民主党派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开启了参政党主动寻求和探索自身建设目标的时代。

四、中国参政党建设目标的未来选择

政党产生的政治前提_政党是各阶级的政治中坚分子_政党政治价值

新世纪新阶段,参政党主动的迎接机遇和挑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不断探索自身建设的目标。无论是“建设成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也好,还是“建设成为适应21世纪的高素质参政党”,这样的目标都都反映出了这方面探索的新成果。

通过探讨政党制度和参政党建设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出:政党的建设是在既定的政党制度下进行,政党建设的目标要体现和反映政党制度的功能和价值内涵。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可以分为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参政党建设的近期目标要促进和实现中国政党制度的功能发挥,以期更好的为现实的政治发展服务,参政党建设的长远目标则要体现和反映中国政党制度民主的价值内涵,推动中国政治文明的长久发展。

政党制度决定政党的建设,政党建设的目标反映和体现了政党制度的功能与价值。中国政党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就决定了其功能首先是建构和巩固新的政治秩序,实现维护政治稳定的功能。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新的政治秩序的建构和完善,政党制度所应该具有的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特别是民主监督等功能,应该优先置于政治稳定的功能之上,参政党自觉主动的树立政党意识和政党形象,共建求同存异,多样包容政治文化成为参政党建设的主要近期目标。

在政治建设中,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从现实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使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获得比较充分民主和自由权利, 但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 由于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民主与法制还不够完善, 因此体现民主与法制要求的社会 诚信的环境和制度也就不够完善。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的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的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这里明确了参政党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的原则”,这既是参政党建设的原则,同时也是对参政党建设目标的一种规定性。“坚持党的领导”其实就是参政党建设目标要体现维护政治稳定的功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仅是中国政党制度所要追求的目标,而且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最终目标,当然也是中国参政党建设的长远目标。

(作者单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