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张德江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原标题:张德江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原标题:张德江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开幕会上的讲话
(2018年1月29日)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后,依照宪法有关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这是党中央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肩负的光荣历史使命。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讨论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形成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在闭幕会上的讲话
(2018年1月30日)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十分重要,意义十分重大。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及其说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和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圆满完成了党中央交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对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成熟、具有广泛共识、需要在宪法上予以体现和规范、非改不可的,进行必要的、适当的修改;对不成熟、有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不作修改;对可改可不改、可以通过有关法律或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原则上不改,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我们相信,宪法修正案草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更好地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千千棒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