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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申报 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

2018-01-03 17:01 网络整理 教案网

5、申报项目须由申报主体(上海方)与合作单位共同合作开展,于2017年1月1日至本指南网上截止日期间就申报内容签订“四技合同”(以下四选一:《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咨询合同》),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6、申报项目的书面材料,包括可行性方案、四技合同、相关证明等,须与网上提交材料相一致。在课题可行性方案封面右上角自行注明申报类别、领域。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9日9:00,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至1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产学研协同创新_协同创新申报_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协同创新申报

四、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