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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护 儿童公益机构规范化、专业化之路任重道远(2)

2017-12-27 18:04 网络整理 教案网

李萍建议,为了切实提高儿童公益项目的质量,儿童公益机构应推广基于儿童权利视角的系统的监测评估模型,一方面确保儿童权利的基本原则和关键信息在各个领域的项目中得以实行;另一方面则通过每个领域评估指标的细化,确定该领域儿童公益项目的最低标准和项目管理流程,从而从整体上推进儿童公益行业的项目质量。监测评估还能够用更直观的方式、更有说服力及充分的信息向公众阐释公益项目对解决社会问题的积极贡献,这也是儿童公益机构有效回应公众质疑,提升自身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筹款伦理和价值观建设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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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益与商业相互交融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儿童公益项目的筹款活动中,在提升公众参与体验和维护受益人隐私与权利保障的公益价值观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冲突。专家认为,儿童公益项目筹款伦理和价值观建设迫在眉睫。

在2016年多个儿童公益机构联合发布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中,有关筹款传播的建议是,“拍摄照片(视频)以及发布时需征求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同意。照片不得随意公开发布,包括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发布。尊重儿童的隐私,不私自打听和泄露儿童的个人信息。通过服务活动获取的儿童资料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避免任何人随意接触、随意获取。”

钱霄峰介绍说,救助儿童会不将受助儿童的具体联系信息提供给资助人,不会让资助者直接联系受助儿童,更不会随意让资助者去探访被资助的儿童,而是由专业的儿童工作者去了解儿童的情况,向提供资助人汇报受助儿童的情况。对儿童情况的介绍和进展汇报都要以尊重儿童的自尊,呵护儿童的自信为前提,而不是因为一时筹款之需,破坏儿童的自尊和自信。

裴筱认为,在儿童公益项目的筹款中,即便保护受益儿童的部分信息有可能导致捐赠减少,也不应为了获得更多捐赠而无边界地将儿童信息公之于众。

提升儿童公益机构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李萍认为,作为儿童权利的守护者,儿童公益组织应从自身做起,保障所有与本机构相关的人员、开展的活动都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给儿童造成任何可能的伤害。2016年,救助儿童会、博源拓智等机构联合起草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中,“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保护儿童隐私”被作为儿童公益组织最基本和重要的行为规范。发起方还呼吁公益同仁依据本机构实际情况,依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有关条款,制定适用于本机构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且相应建立起尊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机构治理机制,包括项目伦理审核程序。

如何才能提升儿童公益组织的专业性?李萍建议,首先是在机构内树立儿童权利的基本意识和视角,帮助机构工作人员建立儿童工作的敏感性,具备从儿童权利的视角分析项目目标的能力;其次是开展儿童工作基本原则和方法的能力建设,确保具体项目工作中儿童权利得到保护; 第三是普及儿童权利项目规划工具,提升机构从业者在日常项目管理中运用这些工具的能力。此外,儿童公益行业还要搭建行业内的技术支持平台,共同讨论儿童领域的重要话题,引领全社会关注儿童权利提供儿童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培训、提供项目规划和评估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在儿童公益组织的规范性管理方面,裴筱认为,公益组织为防范各类风险,在项目管理中通常采用底线式管理原则,但儿童公益组织除合理规避风险外,更应将儿童权利视角与机构的愿景、使命相结合,制定出更有效和更高质量的工作标准与目标。权利保护举例来说,儿童公益项目中经常需要监护人签署与儿童有关的书面协议、知情通知书和授权使用等文件,监护人一旦签字,表示其同意所有约定内容并为之负责,公益组织的相应责任也就随之降低。然而,当监护人的法律知识、权利意识和风险预判明显不足时,公益组织应当以自身的专业性去支撑他们的能力——充分告知儿童和监护人这些信息将会在哪些渠道、如何使用,有可能造成什么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可能会给儿童和家庭带来哪些影响。在充分沟通并得到儿童和监护人同意后,在确保儿童的隐私权和受保护权的基础上,方可部分公开儿童的信息。如果某种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即便是儿童和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了书面协议,公益组织仍应恪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觉保护儿童的权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