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政体是什么_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_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2)
E.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是指国家对内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对外的交往职能。
F.国家的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对内职能与对外职能都是相互联系的。如国家的统治职能是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保障,社会管理职能是国家统治职能的延伸和继续;执行对内职能是执行对外职能的基础和后盾,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延伸和继续。
②.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
A.明确国家性质和国家职能的关系,有助于理解国家性质和外交政策的关系。外交政策是指一个国家为实现对外职能在对外活动中所采用的方式和手段。既然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因而它也必然决定外交政策。
B.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的性质(活动方向),即决定国家机构行使国家职能必须服务于特定的统治阶级利益。资本主义国家和我国的国家职能,都分为对内与对外职能两大类,二者在形式上有某些相似之处。但由于国家性质根本不同,因而又存在本质的区别。
C.国家职能体现国家性质,即体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国家职能对维护特定阶级的统治又具有能动作用,即国家职能的行使状况直接影响到阶级统治的稳定程度。
⑶.与国体、政体的关系。
作为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国家制度是社会生活的法定规范。它既是特定社会中利益格局和力量关系的集中表现,又是特定的统治阶级维护和实现利益要求而采取的治理形式的高度凝结。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因此,首先指国体(国家性质),即统治阶级的,与此同时,也是指政体,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机关。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我国的国体(人民专政)和我国的政体(人民制度)。可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我国,与我国的国体(人民专政)、以及我国的政体(人民制度),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⒉准确掌握我国的国家制度的本质、我国的国家职能及相互关系,这些,同样是本课的重点,也是《常识》全书的重点。
⑴.我国的国家制度的本质、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本课乃至《常识》全书的重点,又是难点和热点。要准确掌握我国的国家制度的本质,需要弄清如下关系:
①.我国的本质和特点的关系。我国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就决定了我国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首先要从国家的阶级性质上来理解的本质。我国是人民专政的国家。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和主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决定了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在我国人民(即的主体)的范围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不仅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基本阶级力量,也包括其他劳动者、拥护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享有的权利的范围也必然具有前所未有的广泛性。我国宪法第33条——50条确认我国公民享有、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广泛的自由权利。
其次,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上进行分析。人民当家作主,是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人民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享有对生产资料不同形式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必然要求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必然要求建立和发展制度。同时。只有在上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才能维护自己作为生产资料主人的地位,从而维护自己的根本经济利益。
第三,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是同专政联系在一起的。是广大人群众对极少数敌对分子的专政,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从而才使具有真实性的特点。
②.本质与的发展程度的关系。
和本质与的发展程度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问题。
的本质指的是的阶级属性,指所代表和反映的是哪个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以哲学上讲,这是的质的规定性。的发展程度是指的实现程度即原则和精神转化为实践的程度。状况和水平,以哲学上讲,这是的量的规定性。
fightord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