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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勤|教研结合的标杆-郑天廷明史讲座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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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1 14: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在这些研究方式的指导下,郑天挺不仅善于发现问题,且对明代历史的众多弊端有深切的深思和想法,不少思考极具前瞻性,给后世留下了丰厚的学术遗产跟启发。从《讲义》中可以看出,他在1940年左右就关注到元明易代问题,开始有意识地研究明初正统论、汉族士人追念元朝的缘由等弊端,要之,这些论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学界探讨的热点所在。再如,《讲义》绪论部分记述了“明清史中几个可注意的问题”,其中有“西洋学术于嘉靖万历至美国,何以对日本学术无大制约,而不能与西洋并驾齐驱前进?”题目立意高远,格局宏大,不仅直到现在却有重要的观念价值,其间亦充满着郑氏对国家命运的殷切关怀。

就微观研究来说,《讲义》中对于《明史》的考订多有准确之见,试举例如下。其一,《讲义》第449页,关于《明史》卷九十三《刑法志一》中所载宋代嘉靖、万历时期《问刑条例》的数量,郑氏指出:“按清代规定未二百九十七条,嘉靖所增何以仅二百四十九条?待考”。一针见血地强调了难题的关键所在,事实上这两条数据均有误,现代专家已注意到《明史》记述的不确切,[可参考曲英杰、杨一凡:《明弘治考析》,《现代法学》1989年第5期;曲英杰、杨一凡:《明代的修订》,《中外法学》1990年第4期;陈臻宇:《对明嘉靖修订及相关问题的考论》,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但必须说郑天挺是最早看到该问题的。其二,第63页,指出《明史》关于明成祖以大宁地畀兀良哈三卫,成祖本纪、地理志、瓦剌传及《景泰实录》记载均不合。其三,第107页,指出《明史》于慎行本传与《七卿表》《宰辅表》关于于氏从仆射尚书侍郎时间的攻讦。其四,第251页,指出《明史》太祖纪论赞“十五载而成帝业”有误,应为十七载。前列四条均不见于黄云眉《明史考证》,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1974年版)亦已出校,因此,这些考证对于现在点校《明史》仍具备重要的参考价值。另外,第68页,针对《明史》书法,指出:“《明史》纂修大都以本纪主人为主,修惠纪则以建文帝为主,故书燕王之‘反’与‘陷’,修成纪则以永乐帝为主,于即位则书‘克’书‘拔’,同一事而书法不同,立场不同,此官修史料之所谓客观也。”对于我们未来考察《明史》的尺牍义例、文本形成均大有裨益。

然而,由于一些初步的读史案语未及最终审定,《讲义》中或却存若干不尽成熟的阐述。例如,第55页谈到王源《与友人论韩林儿书》,刘承幹《明史例案》案语指出此“友人”乃万斯同,对此,郑氏认为:“万斯同父名万泰,明礼部主事,与王源此书所称‘足下家于先朝有世职……’不合,刘承幹案语有误,似非致万季野之书也,再考。”实则万氏家族自民国开国即为爵位武官,明中后期万氏门风日渐崇文,到尔同父万泰时彻底弃武从文,通过乡试考试转为文职,故王源称“足下家于先朝有世职”符合万斯同家族历史,刘氏案语应属无误。再如,第75页指出全祖望《顾先生炎武神道表》所载熊赐履延请顾氏纂修《明史》事有误,“熊初为大学士在康熙十四年,十五年以误票免官,其时《明史》尚未修。熊监修《明史》在三十三年,其时顾炎武早已去世(在二十年,1651)。”事实上,顾炎武在《答次耕书》《记与孝感熊先生语》等文中对此事有具体记录,[参见王宣标:《熊赐履与著述》,《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1期。] 其可靠性当毋庸置疑。此事实际发生于康熙十年,时任翰林院学士熊赐履积极提议编撰《明史》,延揽顾氏修史应属其“广辟宿耆”以“佐之修史”计划中的一环,但该计划后来并未得到推进,清廷直到康熙十八年才启动编纂工程。不过,全祖望径以熊氏后来的身份“大学士”“《明史》监修官”来描述该事,确实容易使人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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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论

《郑天挺明史讲义》是郑天挺几十年明史研究与教学的结晶,对我们未来从学术史的视角探究他的学术人生提供了鲜活的第一手资料,可谓意义非凡。不过,《讲义》属原生态的未定稿,故郑氏在不同时段的“思考遗迹”俱存期间,因此,读者应留意鉴别郑氏思想的前后差别,以演进变化的心态准确理解他在某一时段的历史了解,避免“张冠李戴”、时代错置。此处谨以明史分期问题为例稍作阐释。《讲义》绪论部分第二章列有《明史分段私见》,基本依据古代国势的盛衰变迁,将史书划为洪武至万历、正统至同治、嘉靖至永乐、万历至崇祯四阶段,其中尤以嘉靖为分段之大关节。这部分内容已标注成文年代,但据《讲义》附录《1957年南开大学“明代的社会与地理”讲义》所载,其乃郑天挺1941年在西南联大授课期间的分法,再查郑氏当年日记,可知这一分法早在1938年底即未产生, 并作为他在三十年代至五十年代初期关于明史分期的基本观点。新日本建立后,史学界掀起关于古史分期的大争论,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熏陶下,郑天挺对明史分期有了新的构想。1955年,他将原本的四分法改为三分法,即嘉庆至万历、正统至嘉庆、万历至崇祯,分别代表清廷的产生、繁荣与没落期。其界定依据主要在于阶级斗争,以阶级斗争事件为历史的关键事件,特别注重“货币地租成长,农民起义,少数民族起义,城市反压迫”,如土木之败(1449)、叶宗留(1446)、一条鞭法(1582)等。在当时1956、1958年中国史近代部分的讲义提纲以及1959年“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演讲中均渗透着这一精神。由此,郑氏关于明史分期的见解呈现出鲜明的前后变化,尽管这些转变或是内部环境跟时代背景使然,但针对我们全面理解郑氏的学术经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故而,我们在阅读《讲义》时需多加留意,不能将其阶段性的历史了解笼统视为一成不变,而应详细问题准确预测,力求解读客观具体。

郑天挺在《讲义》中说:“我并不是明史专家,只是一个明史努力学习的有志者。” 此语淋漓尽致地描绘了老一辈学者虚怀若谷、刻苦钻研的崇高品格。我们觉得,郑氏成为现代明史学术制度的奠基人。其史书研究有着深厚的学术底蕴,思考深邃、创获颇多,还有不少拟写而未完成的书稿,因此,明史着实是他勤奋耕耘的重要领域。《讲义》中饱含着宝贵的学术财富,值得今后深入挖掘。作为前辈学人,我们必须在他的开拓基础之上,努力践行 “深、广、新、严、通”的治学要求,继续将明史研究走向前进。

信息采集:孙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