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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党章修正案_要把自觉为党的路线_十八大把什么写入党章(3)

2016-11-27 08: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十三大修正

1987年11月1日第十三次全国通过的《关于〈中国党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的十个条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条。

十四大

1992年10月18日第十四次全国通过的《中国程》,共有十章,五十条,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的进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全文。新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反映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新把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根据顾问委员会向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议,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鉴此,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全文载于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 十四大关于《中国程》(修正案)的决议

十五大修正

1997年9月18日第十五次全国通过了《中国程修正案》。这次修改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中明确规定,把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总纲规定:“中国党以主义、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总纲在原来关于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巩固和发展的基本问题,创立了理论。理论是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主义,是中国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修正后的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主义、思想、理论。(全文载于1997年9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修正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党第十六次全国通过了《中国程(修正案)》 。这次修改工作,突出了“”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对作了几项重要修改,第一、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第二、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第三、结合中国实际对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第四、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加了新内容。第五、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第六、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第七、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第八、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规定。第九、对中国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第十、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 秘书处负责人就通过的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修正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党第十七次全国通过了《中国程(修正案)》,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写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