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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方法.doc

2020-08-25 01:17 网络整理 教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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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工作的通告》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推动培育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观念、进行科学探究基本练习、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效,是教育与制造劳动跟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表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变革能力、实践能力跟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品质也有评判教学水准,学生结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根据。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建立工作计划、公布选题指南、选题开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估、质量抽检、优秀论文(设计)推荐评选、工作小结等环节组成。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可以运用学术性论文、方案设计报告、调查报告、案例探讨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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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经理硕士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大学毕业论文工作的统一管理,学院负责详细组织跟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大学学科、专业的特点西安音乐学院答辩ppt课件模板范文,制定、修订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文件;

(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

(三)组织检查二级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执行状况,协助各院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四)组织安排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五)组织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和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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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汇总各二级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跟工作小结,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结和经验交流;

(七)协助各二级学校积极参与校质量评估中心跟相关产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

(八)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第六条二级学院职责

(一)二级大学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计划,开展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前期动员;

(二)拟定、审核、汇编本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并对选题进行统计预测;

(三)安排、落实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四)组织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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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本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六)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院的论文评审标准和论文答辩评分标准;

(七)组织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八)组织本院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奖,组织推进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检和评价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预测、汇总、上报、归档保管等工作,做好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结和心得交流。

第三章指导教师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老师负责全程指导教师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学校要选拔治学严谨、认真负责、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备博士学位的学生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鼓励聘请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第八条指导教师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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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立德树人,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注重培养教师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难题的素养,培养教师的诚信品质、创新素养和科学精神;

(二)帮助学生做好题目选定或制定工作;

(三)指导学生搜集资料,文献探讨,开展调研;

(四)检查督促学生按计划进度推进论文(设计)撰写,对学生已经完成的初稿及时精确强调修改建议,指导学员建立提升论文(设计)水平;

(五)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进行初审西安音乐学院答辩ppt课件模板范文,指导教师参与毕业答辩;

(六)答辩结束后,收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成果,交二级学院统一保存。

第九条各二级学校应重视对指导老师工作的考核,对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能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学生予以抨击教育,直至暂停或更改其指导教师资格。

第十条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个学生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原则上不少于8篇。

第四章学生

第十一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起初之前,各二级大学应对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员进行资格审核。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方有资格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

第十二条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之前,各二级大学应对参与答辩的教师进行资格审定。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