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参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优秀教案评审会
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能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地点变更政策》、《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机制》等其它体系,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完善管理按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能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地点变更政策》、《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机制》等其它体系,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完善管理各村(社区)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社区戒毒(康复)经费保障,将本村(社区)的吸毒人员逐级分解推进至本村(社区)委会领导干部,落实“多给一”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化验毒品检验和戒毒(康复)情况检测,要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法律援助、心理矫正、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应着力给予援助
图为 评审会现场 阎青 摄
为系统总结基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共享共用,近日,重庆市禁毒办在永川区召开评审会,对2019年度全市遴选出的28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教案进行现场评审。
据了解,本次优秀教案评比共收到各地申报的教案稿件85份,经市禁毒办初审,从中遴选出28份教案进入现场评审环节。来自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团县委、市妇联、市就业局、永川区禁毒委等相关单位人士构成评审团,对参评作品进行了精心评选。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要熟悉禁毒法律规章制度,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掌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式方法应结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理,及时将社区戒毒(康复)情况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理平台,随时升级、维护,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理平台中的各类信息,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三是加强对社区民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推进制度》等禁毒法律规章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民众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为认真贯彻推进市禁毒委、省综治委制定的《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和省禁毒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的《东莞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进意见》(东禁毒委〔20xx〕6号)有关要求,根据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谋划,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禁毒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外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社区戒毒康复教案范文,特制订本细则:各村(社区)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社区戒毒(康复)经费保障,将本村(社区)的吸毒人员逐级分解推进至本村(社区)委会领导干部,落实“多给一”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化验毒品检验和戒毒(康复)情况检测,要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法律援助、心理矫正、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应着力给予救助负责督促社区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定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里咨询矫正、戒毒知识培训和法律援助、就学或就业援助、定期提醒和定期戒毒效果检测、医疗服务等,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有效管控,指导和服务本辖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要熟悉禁毒法律规章制度,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掌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式方法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社区戒毒康复教案范文,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符合社会资助条件、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援助、最低生活保障等为全面推进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不断扩大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单位和示范点的覆盖面,天津市禁毒办创新模式,提出培养典型、以点带面、突出重点、整体部署的管控体系,在全市各区创建示范点,按照每位社区至少配备1名禁毒专职干部、每3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社区戒毒专职队员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并纳入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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