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座谈会在湖北咸宁召开
8月24日,为认真贯彻落实“贵阳会议”精神社区戒毒康复教案范文,交流经验、查找问题,研究下步意见措施,持续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向纵深发展,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湖北咸宁召开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座谈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胡明朗主持会议并讲话。湖北省副省长任振鹤,湖北省咸宁市委书记李建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韩旭光,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禁毒委员会副主任聂天元,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厅副厅长李义龙,湖北省咸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禁毒委员会主任吴晖,湖北省咸宁市副市长、禁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公安局长胡甲文出席会议,上海等17个省区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分管副主任和具体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同志,民政部、司法部等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国家禁毒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据介绍,截至上半年,全国共查获吸毒人员44.8万人次,责令社区戒毒10.4万人次、社区康复2.5万人次;正在进行社区戒毒人员19万名、社区康复人员9.2万名,执行率60.1%。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胡明朗
湖北省副省长 任振鹤
湖北省咸宁市委书记 李建明
在实地考察了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温泉街道的中心戒毒社区和凤凰社区的工作站后,胡明朗对咸宁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表示,切身感受到了咸宁在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方面作出的巨大努力、取得的明显成效。咸宁“六位一体”、“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了资源力量社区戒毒康复教案范文,提升了“中心戒毒社区”的服务功能。
胡明朗在咸宁市永安街道中心戒毒社区考察
胡明朗在咸宁市温泉街道中心戒毒社区考察
胡明朗在咸宁市凤凰社区工作站考察
胡明朗强调,今年是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应看到,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发展仍不平衡,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乡镇街道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就业扶持、临时救助等工作停滞不前,亟需加大推动力度。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真正能反映禁毒工作能力水平的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深化理解,认识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对戒毒康复、禁毒工作全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起着“托底”的作用,应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花更多的时间、用更多的精力、集中更多的资源,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办事机构,进一步探索建设综合工作服务中心,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的戒毒治疗、心理康复、社会救助、综合干预等工作。发展壮大工作队伍,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要进一步统筹资源,不断丰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和扶持救助等禁毒社会化工作。发动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的资源优势,研究戒毒康复项目,开发教育培训教材,建设禁毒社工实训基地,促进工作规范化开展。
要进一步优化措施,着力提升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当前,国家禁毒办正在推动完善强制隔离戒毒联席会议机制,规范戒毒措施衔接,开展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试点、推进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持续推进收戒工作,落实出所衔接,推行网格化管理和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
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持续推动戒毒康复各项工作协同发展,确保完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培养示范典型,按照《关于建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如期召开强制隔离戒毒联席会议。
胡明朗表示,按照“贵阳会议”部署要求,国家禁毒办将持续深化工作措施,总结先进模式经验,推广有效方式方法,全面推进“8• 31”工程。各地要向党委、政府全面汇报“贵阳会议”精神和本次会议要求,深化动员部署,加强学习交流,尤其是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的整体设计、推进步骤和典型做法,推动本地工作尽快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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