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规划(中发〔2014〕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进一步推进社区戒毒和社区戒毒工作。戒毒工作,进一步完善戒毒治疗、戒毒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康复体系,提高戒毒人员服务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按照《戒毒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使命目标
1.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区戒毒戒毒工作的意见》(基豆半通[2013]) ]第5号),紧紧围绕推进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的总目标,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协调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和社区建设。康复,建立身体排毒、心理康复为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引导就业、支持就业、回报社会,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围绕共管共管、具体落实乡(街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展开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摆脱毒瘾,融入社会,尽量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
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帮扶,注重人性化关爱帮扶,最大限度做好戒毒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救助工作。坚持科学排毒综合治疗,积极适应不同吸毒者的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戒毒服务,综合运用多种戒毒措施,帮助吸毒者恢复身心健康。坚持部门参与和社会共治,认真履行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的法定职责,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吸毒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分不同毒情、不同基础、不同条件,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戒毒模式,努力提高戒毒工作的实效。坚持点对头、整体推进,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示范活动,培育典型,抢占先机,促进综合性工作全面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着力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完善政策制度,推动实践创新,实现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健康可持续发展。
3. 任务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我们实现了全面形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组建专职社区戒毒人员队伍社区戒毒康复教案范文,落实各项康复措施,稳步提高戒毒实施率的目标。戒毒康复社区康复。结合各地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年度具体任务和目标。基础条件好、工作发展快的地区可以提前实现。
2016年,全国所有有吸毒人员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领导小组,社区戒毒实施率达到较高水平。超过 60%。
2017年全国社区戒毒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戒毒医疗机构建设稳步发展社区戒毒康复教案范文,社区戒毒专职社区戒毒人员齐备,戒毒专业队伍建设防控和康复社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进一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创建活动,将社区戒毒人员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就业支持和救助服务政策落实到位。得到有效落实。社区戒毒实施率达到70%以上。
2018年,全国社区戒毒工作的社区康复基础工作基础水平明显提高,专职社区戒毒人员队伍稳定,社区戒毒人员培训有全面开展,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更加规范,社区戒毒戒毒实施率达到80%。
2019年,全国社区戒毒工作将常态化。专职社区康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明显提高,社区戒毒康复实施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全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专业队伍保持稳定,社会工作队伍稳步发展,各项保障机制健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戒毒救治服务社会保障和戒毒全覆盖,戒毒效果显着得到巩固,社区戒毒康复实施率保持在97%以上。
二、完善工作体系
4.成立领导小组。地方禁毒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市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组长担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依法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较重的,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定期学习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县(市、区)禁毒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会议,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作出专项安排。
5.设立办公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市街道办事处为社区戒毒社区提供办公场所、活动场所等工作环境。改造工作,落实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等必要条件。在毒品情况严重的地区,按照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专职社工、宣传窗口、管理制度、责任制,工作成效。 、就业指导、宣传教育等“六位一体”社区戒毒服务中心,实现规范化、工作规范化、功能化项目化、服务化精细化、高效率化。在毒品形势相对温和的地方,若干镇、镇、街道可以协调发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 2016年,省禁毒委将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社区戒毒所建设标准,并指导督促各地落实。
6. 配备工作人员。各级禁毒委员会要鼓励辖区内有吸毒人员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社区戒毒人员和社区戒毒人员。 2016年,各地基本具备专职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纳入禁毒工作考核范围,重点推动落实。
7.发展社会工作团队。 2016年,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禁毒戒毒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了相关制度和标准。药物管制和康复社会工作者的招聘、报酬、培训和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优先发展禁毒康复社会工作队伍,按照相关程序招聘社会工作者,专门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从2017年开始,我们有计划地组织考试报名,从合格人员中公开招聘(聘用)了部分禁毒康复社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聘用)现有专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晋升和工资待遇制度,逐步建立禁毒康复社会工作者,促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在社区的专业化和专业化。通过两三年的努力,力争到2019年底,社区专职戒毒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
8. 建立志愿者团队。 2016年,各地禁毒委员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禁毒康复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政策,探索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戒毒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应把发展志愿者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原则上,每个社区戒毒人员应至少培养2名志愿者,并在工作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对社区戒毒人员的宣传、帮助和教学工作。着力培养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战士志愿者。有条件的,可以从大学生中培养志愿者,建立专职工作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禁毒帮教。团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组织职工、青年禁毒志愿者、女性禁毒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合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做好禁毒宣传、社会救助和教育、抢救服务,积极推进戒毒工作。员工表达爱心。
9. 加强教育培训。国家禁毒委办公室建立了国家级社区戒毒专业师资库,组织全国师资培训,编制和分发社区戒毒工作手册,开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网络培训平台。省禁毒委办公室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社会资源,建立社区戒毒师资队伍,组织师资培训。 2018年开始,按照国家和省级培训师资、市级培训骨干、县级全员轮岗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培训。适时组织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业务知识竞赛、优秀教学计划论文评选等活动,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观考察、跟进任务、社会实践,进一步开阔视野,丰富经验,并提高能力。
三、落实工作措施
10. 严格依法查处。公安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毒品检测取证制度,规范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执法工作。对发现的吸毒人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格作出社区戒毒决定。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人员,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督促其回户籍或者实际居住地。按时报到,进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2016年在全国开展社区戒毒人员社区戒毒排查清理工作,采取在线部署管控、约谈调查、组织搜查等形式,对逾期未申报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并严重违反协议,对偏远地区社区戒毒人员一一实施管控。责任到人,切实提高上报率和执行率。
11. 完善制度和标准。各地禁毒委办公室要指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调查登记、办公室联系、维持治疗、毒品检测、谈话教育、行为干预、综合评价等管理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工作流程,落实领导班子工作组、社区戒毒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了基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各环节紧密联系的工作机制。 ,并且整个过程是受控的。建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档案,规范档案管理标准,实施档案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效率。
12. 实现连接管理和控制。建立联系举报机制,对被责令在社区戒毒的社区戒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吸毒人员所在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通报。注册或他住的地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执法机构要加强沟通,及时掌握社区戒毒和社区戒毒的实施情况。社区戒毒执法机构对拒不接受社区戒毒并严重违反协议的,应当及时举报。公安机关处理。 2016年起,基层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确定了负责人员转移、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输入的联系人。健全动态管控机制,依法将社区戒毒人员纳入动态管控,根据实际情况、成瘾程度、风险评估等实施定点预警、分级分类管控。 ,严防吸毒人员造成事故。加强社区戒毒机构、强制隔离戒毒机构、戒毒治疗机构、戒毒所之间的协调和工作衔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13. 实现网格管理。各级综治机构和禁毒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戒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金多办通[2015]85号)要求,将社区戒毒和社区戒毒结合起来。康复工作融入网格社会管理 服务体系将充分发挥网格成员的作用,协助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机构做好信息采集、跟踪监测、帮扶、宣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吸毒人员服务管理水平。 2016年将在部分地区试点和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
14. 加强援助。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戒毒戒毒人员就业支持和救助服务的意见》(康德办通[2014]30号)和《关于做好戒毒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戒毒人员戒毒人员”(人社部(2015)123号),做好社区戒毒人员就业支持、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救助等工作社区中的人员。各地禁毒委要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支持和救助服务政策,积极帮助社区戒毒人员解决生活困难,顺利融入社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加强与社区戒毒组织的沟通。有条件的,要定期组织人员到社区戒毒机构进行走访,重点解决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的问题。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戒毒人员就业安置基地,解决戒毒人员生活就业困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建立戒毒人员就业安置点,为戒毒人员创造就业机会。
四、加强组织协调
15. 整体规划部署。各级综合治理机构要把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作为社会保障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社区戒毒人员纳入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范畴,协调指导相关工作。基层部门协调管理戒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地方禁毒委员会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安全建设的重要内容,提上议事日程,统筹研究部署,落实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把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作为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加强组织协调指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提出中长远发展,研究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各部门开展戒毒工作提供服务。
16. 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把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作,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公安机关要做好吸毒人员的发现、登记和控制工作,协助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加强日常管理,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戒毒和戒毒工作。医疗服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戒毒资源,支持社区康复人员戒毒康复和身心康复。民政部门应当将社区戒毒戒毒工作纳入和谐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社区戒毒人员的法制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所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所要做好与社区戒毒机构的衔接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社区戒毒人员纳入就业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支持政策。工会组织要开展职工拒吸毒“零计划”行动,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救助。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禁毒志愿服务项目建设,依托青少年事务和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开展志愿活动。妇联要依托社区妇女之家和妇女维权站,结合“平安之家”和“无毒之家”的创建,做好吸毒人员家属的关爱教育。
17. 完善保障机制。地方禁毒委员会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市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统筹部署,切实保障社区戒毒戒毒工作的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开展社区戒毒人员就业培训。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吸毒人员的特困家庭给予救助。
18. 创建演示模型。各地禁毒委要按照《关于建立社区戒毒和社区戒毒示范单位的意见》(禁毒委通〔2013〕1号),继续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和示范点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国家禁毒委原则上每两年建立一批国家级社区戒毒示范单位和示范点,适时调整建立标准,建立评价、激励、审查机制,持续巩固建立的成就。省地市禁毒委也要因地制宜,定期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示范单位和示范点,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19. 加强检查监督。各地方禁毒委员会要鼓励县级以下人民政府将社区戒毒戒毒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综合治理机构要把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作为人民禁毒战争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建设考核,推动基层组织落实措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定期向地方禁毒委员会主任和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社区戒毒和社区戒毒工作的发展情况。各级禁毒委员会要把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禁毒工作总体考核,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落实工作措施。 .
20. 严格执行奖惩。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社区戒毒和社区戒毒工作评价办法,逐步引入统计部门、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开展工作成效评价,建立健全综合性评价机制。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评价制度。对重视、措施落实、结果突出的领导给予肯定和奖励。对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导致吸毒问题加重,或造成戒毒人员事故的,必须依据《禁毒工作责任制》(禁毒工作责任制)发委发[2014]2号)要求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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