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洗稿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
自媒体时代,不断有新名词出现,比如“洗稿”。最近,知名自媒体人六神磊磊连发几篇文章,讨论洗稿的事情,引起很大争议。我第一次见到洗稿这个词也觉得很形象,好像是把他人的稿件洗一洗,就变成了自己的。那么,洗稿符合法律规定吗?是不是构成侵权呢?本文下面简要分析一下。
既然是新词,我国法律上肯定没有“洗稿”这个概念。不过,万变不离其宗,我们掌握了宗旨,就可以轻松地作出判断。洗稿这种现象主要涉及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一个原则:思想表达二分法。
思想表达二分法,即法律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其实,很多人知道这个原则,只是有时候不清楚究竟什么是思想,什么是表达。
情感、理论、思路、概念、创意等等,属于思想的范畴;文字、图画、视频等等,属于表达的范畴。你可以写一本《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可以写一本《梁祝》,思想基本上是一样的,讲的都是为了爱情不惜牺牲的故事,但是表达不同。即使生活在现代,张若虚写出了《春江花月夜》,也不能阻止他人作一首古筝曲《春江花月夜》,曲与诗意境相通,但是用的是不同的表达。
著作权法规定思想表达二分法,是为了鼓励创作,也是为了知识的传播。著作权属于垄断权,一旦被垄断,他人就不能用了。所以,法律不能垄断思想。
上面关于何为思想、何为表达的举例,只是提到了思想和表达最明晰的部分。思想与表达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浑然一体的。从两端往中间走过去,越来越模糊,找不到清晰地分界线。比如,对于小说而言,文字是表达,故事也是表达,故事的人物性格、复杂的关系、发展脉络都可能是表达;小说要表达的情感是思想,主题是思想,梗概也可能是思想。很多情况下,判断一个作品是不是使用了另外一个作品的表达是需要个案分析,找不到那么一把可以衡量一切的标尺。
说完了“宗”,我们再来看“变”。不断出现的侵权方式就是“变”,比如“洗稿”。
洗稿,大概有这么几种方式:
1、同义词替代,即用近义词、否定 反义词替换。
使同义词替换的方式洗稿,一般会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
无论用同义词替换的方式来改写一部小说还是一篇文章,其实用的他人作品的表达,而不是思想。因为意思是一样的,结构是一样的,脉络是一样的,这么多的一样结合在一起,在表达的范畴里,不会落入思想的范畴。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2、调整句子,即变换词语顺序,变化句式,颠倒句子。
用调整句子的方式洗稿,一般也会侵犯他人著作权。
变换词语顺序,其实只能骗一骗计算机程序。汉语句子有语法的约束,不能变很多,简单的变化其实用的还是他人的表达。变化句式,也是同样的道理,对句子的微调,依然是使用他人表达的范围。
颠倒句子,也能很轻易的判断出使用了他人的表达。在一个段落中,哪个句子在前,哪个句子在后,往往有一定的逻辑结构,不能随意调配,无法彻底打乱。对一些句子前后顺序调整,颠倒,不影响文章的表达内容,依然用的是他人的表达。
3、引用相同的材料。
对材料的引用体现了作者的选择与安排,是作品独创性表达的一部分。如果一篇文章为了说明一个观点引用了A、B、C、D四个资料,而另一篇文章为了说明同样或者近似的观点也引用了这四个资料,或许还是相同的顺序、相同的逻辑结构,那么可能侵犯了他人作品的著作权。
当然,随意的一两个引用资料发生重合不会被认为构成侵权。
4、用自己的话说他人作品的观点。
用自己的话谈别人的观点,这个与同义词替换不一样。同义词替换用的还是他人文章的表达,而用自己的话谈别人的观点,则可能用的就是别人的思想了。
用的是他人作品的思想还是表达,关键在于:这个观点指的是什么观点。如果是一篇文章的中心观点,那么用了不会构成侵权。这个中心观点属于思想的范畴,不应该被垄断。
en~~~确实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