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案模板 > 正文

死刑复核案件卷宗顺序 【实务分享】惠君琦律师关于庭前会议要点分析(500人和10余

2018-02-17 01:04 网络整理 教案网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_死刑复核改判的案例_死刑复核案件卷宗顺序

【实务分享】惠君琦律师关于庭前会议要点分析(500人和10余群同步转播讲座实录)

惠君琦律师(毒案刑辩.云南13987158233)

主讲嘉宾惠君琦律师是云南(昆明)亚龙律师事务所主任,誉满律界的“南毒王”,1986年开始执业,原学金融专业,由银行工作转行做律师,擅长职务犯罪案,毒品犯罪案,民商案件(经济类)的实战辩护及代理,执业期间办理成功了很多无罪案、取保案、保命案,缓刑、减轻、从轻量刑案无数,甚获同仁们的高度赞誉,当事人及家属满意度极高,仅2015年已办理成功了六件无罪毒品案件,最大数量的两案涉毒24和25公斤,还有典型的为涉制造冰毒870公斤累犯,再犯当事人保命成功精典案。

课题:刑辩律师参加庭前会议之实务经验点滴分享

地点:中国律师刑辩大讲堂(500人)

时间:7月21日晚8点开讲。

点评嘉宾:钱列阳律师,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点评嘉宾:曹春风律师,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持人:龙元富律师,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讲座内容实录

龙元富:请各位群友欢迎三位老师给大家打个招呼。这种讲座都是纯粹公益,大家都很辛苦,但是不图任何回报,是乐在其中的一种公益奉献。

龙元富:大家都知道,庭前会议这个诉讼制度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才确立的,很多律师都不大熟悉,很多人没有经历过,这正是今晚要探讨这个制度的意义。庭前会议最早规定在2012年刑诉法182条,后来司法解释183、184条做了细化规定,但是如何进行,解决什么问题,律师做些什么工作,怎么利用庭前会议制度实现辩护目的,都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龙元富:今晚的分享交流现在正式开始,欢迎主讲老师惠君琦大律师。

惠君琦:大家好,谢谢龙律师的开场白。很荣幸,群主汪律师邀请,点评嘉宾是钱列阳老师和曹春风老师,大家有这份心,做一些公益讲座,给年轻律师在一些空白和不熟悉的地方一些帮助。

课题的选定主要是7月9日我代理一个开设赌场罪案件。先介绍下案件情况:该案涉案31个被告人,涉及到公安、工商、税务等100多公务人员参与其中,在云南省也引起了不小的地震。云南省公安厅经过一年七个月的侦破抓捕,抓了一百多人,这些赌场基本都是有背景,比如公安、工商、税务等,都有一些保护伞。省公安厅侦查完毕后,省高院指定给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审理,涉及罪名量刑在10年以下,但是人数众多,影响重大,开庭前,主审法官刑庭庭长与律师交换了意见,决定要开个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我原来也参加过好几个案子,比较熟悉。那天庭前会议给我感触很深,到场二十多个律师,在我之前发言的律师有十多个,到我要发言的时候,剩下的都不想发言了。我比较着急,本来计划我是不发言的,因为之前工作已经做好了,而且法院主审法官和公诉人已经就我委托的当事人减轻情节交换了意见,事实证明,先入为主,最终材料形成的话效果应该不错。

21日已经开庭,刚吃完饭到酒店,跟大家分享心得,也是一线案件报道。接下来,我先介绍下庭前会议的法律依据。刚才龙律师也说了一些。庭前会议是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两高也做了详细的关于适用范围、启用主体、适用简易程序、证据交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等等规定。以下是庭前会议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开庭前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