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模板( 做好韶关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免试认定1.2016)
韶关市吴江区2021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公告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韶关市吴江区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小学和幼儿园,现就鉴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识别范围
(一)户籍在韶关市吴江区的社会工作者(包括在职人员和失业人员);
(二) 韶关市吴江区居住证持有人及外省市户籍人员有效期内;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五年期满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韶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确认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要求,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 思想道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并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
(二)教育要求
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及以上学历。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是中师以上学历。
3.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高等师范学校或其他大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状况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史,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者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冀函[2013]1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是合格的。
(四)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二级及以上水平。
(五) 免考
1.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全日制学前师范生、全日制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博士学位))学士,可以直接确定与专业和学习阶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 参与2021年教育研究生和公费教师资格改革免除中小学教师资格,将具有与《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教学科室和教学科目相同的教学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字函[2020]5号)执行。
三、 受理范围
申请韶关户籍、韶关户籍和在校生的,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包括港澳台学生)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和教师资格考试地点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韶关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军站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净报时间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证网上报告将分为两个阶段。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表如下:
(一)第一阶段
申请者应于4月12日至4月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认证网”(),选择“教师资格申请门户”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证信息。
(二)阶段 2
请申请者于6月15日至6月2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认证网”()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模板,选择“教师资格申请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证信息。
五、体检要求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体检由教育局统一安排。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体检医院:岳北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
医院地址:韶关市惠民南路133号。
体检时间:4月12日-4月20日(每周六、周日不上班),上午8:00-11:30,下午可打印体检报告,但体检报告将不进行检查。
体检时应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者体检表》(附件4)和身份证)空腹到医院办理相关体检手续。以体检报告为辅助材料,以《资格申请者体检表》为准。
六、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20-22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及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韶关市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韶关市吴江区惠民街道木阳东路8号威尼国际广场3楼
咨询电话:0751-8153378。
进入行政大厅需提供悦康码并佩戴口罩。请提前准备。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大陆居民在户口登记地申请身份证明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籍证明;
2.大陆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居留证件原件;
3.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有效期五年有效期;
4.驻韶关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书
1. 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无需提交学历证明原件。
2.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模板,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证明材料。
3. 持有外国(海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核发的《海外(海外)学历证书》原件。
(三) 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考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核对不合格者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并加盖公章,即《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表》省”(附件 4)。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 大陆申请人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向有关部门核实。
2. 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1、2))(附件1、) 2),由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到现场确认点,待批信)申请完成后,申请人会从认证机构领取。
(六)近期正面1寸彩色白底无帽子身份证照片1张,必须与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并下载。认证通过后,将打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一份加盖认可机构公章后由认可机构存档保存,申请人提交一份。到申请人个人档案保管机构,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韶关市吴江区教师资格认证咨询电话:0751-8153378。
韶关市普通话培训考试站电话:0751-8614698。
附录:
1.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模板(香港)
2.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模板(澳门)
教案网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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