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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优化营商环境 还须法治先行

2018-01-06 10: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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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不少“短板”。必须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多推“啃硬骨头”的举措。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对外加强沟通与联系、开展互动与交流、参与竞争与合作的重要依托,体现着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领域改革的“重头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之意。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大为改观。譬如,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共取消26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共取消320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到70%以上……办证多、办事难的现象大为减少,很多群众不再为一纸证书所困扰,多重审批和乱收费现象得以治理,企业发展便利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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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放管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然而这一改革与群众的期盼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如还存在不到位、不配套、不衔接等问题,这些都是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拦路虎”。而“放管服”改革越是面临挑战,营商环境上的“短板”也就会越明显。

因此,要让“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共识,就要继续抓好“放管服”改革,加大“放”的力度,强化“管”的能力,提升“服”的水平,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该放的放彻底,该管的管到位,该扶的扶到家,更好地为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清障搭台,加油助力。

而在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离不开有效的法治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也能够促进依法治国的实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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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要大力完善涉及营商环境的法规体系。法治是指导营商环境建设的最高原则,以国家及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基础。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当务之急的是,需要重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行政效率提升等方面的经济立法。

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以上率下,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都要以法律为依据,凡事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符合法律要求,有没有按法律规定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立即办、抓紧办,办好办实;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坚决不办,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既要严禁各种形式的吃拿卡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又要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扭曲公平竞争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有了法治保障,“放管服”改革才能推向纵深,进而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