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点 南阳市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镇资采【2017】XJ-054
二、项目名称:镇平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政法资金272000.00元(人民币),已落实
四、交货日期及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执法执勤车辆,详见询价文件;
3.质保期:1年;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六、询价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3.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信息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响应人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日,每天上午 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拟投标企业需携带相关资料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面须加盖单位公章),达到资格要求的企业通过转账的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需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请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询价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待查实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邮箱:zpsfzb@126.com)。
2.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带二维码)、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截图(带二维码),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合同签订地点
3.询价文件费用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 户 行:河南省镇平县工商银行
八、响应人开标时须提交资料
1.所有响应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询价文件费用及保证金缴费凭证。
2.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除要求复印件外)须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下午15:00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拟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合同签订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 话:0377-83866772
招标人: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377-655188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1515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377-65615188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有利于彻底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