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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

2020-11-26 15:4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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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代码以“04”开头的专业为教育学门类,“07”开头的专业为医学门类,“10”开头的为医学门类,“12”开头的为管理学门类。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全日制本科专业学位。

六、临床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 “1051”开头)要求获得文凭的结业专业与其报考的本科专业相一致;口腔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3”、“1052”开头)要求考生获得文凭的结业专业为口腔医学专业。

报考前,请考生必须具体了解国家执业医生资格考试的相关条例,谨慎报考。

七、学院代码编排为:001基础医学院、002公共卫生学院、003药学院、004护理学院、005口腔医学院、006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007人文学院、008第一临床医学院、009第二临床医学院、010协和临床医学院、011省立临床医学院、012福总临床医学院。

八、研究生指导老师的相关信息能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中讲师队伍介绍()。

九、硕士生的招生类型有非定向、定向两种。录取类型为定向培养者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录取类型为非定向者须将人事档案进入我校。

十、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文凭后满2年,国家承认文凭的大专结业生)须在报考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获得英文四级统考合格证书或会考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不得跨专业报考,且仅能报名备注栏注明“可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研究方向。

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报到时要提供英文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交验。复试时,同等学力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专业代码以“07”开头的法学门类各专业统考科目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其余专业统考科目为:生物化学、生理学。

十一、考生身体健康,具体检查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十二、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我办一律不代购任何参考书及历年试卷。

十三、综合类试题:

1、口腔综合: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病理生理学。

2、卫生综合:毒理学基础、流行病学。

3、药学综合:生物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4、生物综合: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

5、管理综合:管理学基础、行政管理学。

6、心理学专业综合: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测量学。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费用。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我校非定向研究生的助学金发放标准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080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基础医学和生物学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5600。此外,我校设置各种奖助政策,详情请查看学校网站《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标准》。

十五、欢迎浏览福建医科大学网站,。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篇二:01、(闽医大〔2014〕193号)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施行条例

福建医科大学文件

闽医大〔2014〕193号

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行新政》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福建医科大学

2014年9月1日

福建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9月1日印发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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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家教育宗旨,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和建立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1号令),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建立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较好地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模式,应当遵循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体制;应当勤勉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把握现代科学文化常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四条 我校各大学及有关单位应以培育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健全和建立相关管控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强化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方法,调动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控、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一 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 研究生新生要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按照学校的详细要求跟条例的时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书面请假,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获批,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申请休假手续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抛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

查,经检查合格者予以登录,取得学籍。

复查之后,参照在校生的相关条例对新生进行管控,如看到不符合报考条件、身体状况不符合体检要求、入学资格水平检测成绩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录取标准、无法按招生规定提供完整的材料、违法违纪等状况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检查筛查中看到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者,以及在复查之后,新生生育者,经个人申请、学校获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获准保留入学资格的教师,应当在下学年开学前二个月向大学提出入学申请,经医院检查合格,重新申请入学手续,编入下一年级。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闽江学院课题研究答辩ppt课件模板范文,按照学校要求年限到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登录手续。只有经过注册的学员,方可获得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办理。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向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处室和辅导员书面请假,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一周。未申请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请假逾期而已注册者,视为自动抛弃研究生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八条 研究生应当参与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各类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评,考核成绩计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以笔试形式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记载,考试成绩达70分为及格(港澳台侨及日本留学生60分为及格)。非学位课程以笔试或考查方式考核,成绩可以按百分制记载,60分为及格;或以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记载。每种考核成绩可以由以前考核成绩跟课终考核成绩综合评估。

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必须按大学的要求参与会考。补考通过者,成绩按及格分数记载;补考未通过者,成绩按卷面分数记载闽江学院课题研究答辩ppt课件模板范文,在学习年限内能再申请补考。

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状况(如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直系亲属病危等)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应当事先书面递交缓考(因突发事件需要缓考的,应在考核当日先口头申请,最迟于本门课程考核的次日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核准后,报学校获批。经批准缓考者,可参与该门课程的补考。成绩按卷面分数记载。逾期不申请缓考手续者,视为旷考。考核未通过者,可在学习年限内再申请补考。

缓考手续已同意或未经不参与考核者,按旷考处理。经教育体现良好者,允许参与下一年级同一课程考核,考核通过者,成绩按及格分数记载。考核未通过者,可在学习年限内再申请补考。

因考试违纪、作弊受处分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者,经个人申请、学校获准,参加下一年级同一课程考核,考核通过者,成绩按及格分数记载。考核未借助者,若为作弊受处分的,取消继续重考机会,按肄业处理 ;未受处分处理的能再申请补考。

课程考核最后记载成绩为不及格者,不得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第十条 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根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经考核、鉴定为

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毕业论文通讯评议。

三 纪律与考勤

第十一条 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跟大学、所在学校(单位)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并取得同意。未经核准、请假期满已返家、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缺席者,均按旷课处理(一年级按实际学时计算,二、三年级按每日9学时计算)。

对旷课学生要进行批判教育。学生上课时间累计达到某一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其该门课程的以前考核成绩评估为不及格。一个学期累计旷课27—3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37—5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55—72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73—9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超过90学时者,给予撤职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 研究生应当按培养计划的规定举办所修课程的考评,严格遵循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参加科学探究、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临床实践,遵守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的要求。

第十四条 研究生一般不能请事假。特殊状况(如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直系亲属病危等)者,经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请假一周;如需请假一周以上者,应当报请主管主任批准。

第十五条 在学之后(寒、暑假及国家要求的节假日除外)不受理研究生请假出境回国探亲。出国深造、留学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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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休学和复学

篇三: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规定和格式规范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规定和格式规范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探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探讨其研究成果、体现其探究水平的学术论文,是申请和颁发学位的重要根据。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基本练习和重要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和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条例,按照国家标准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撰格式》,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订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规定和格式规范。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

1、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由申请人本人完成,论文的内容要可表现有一定的科研工作量并体现学生已把握了本学科以及相关领域较稳固的基础理论与技能、具备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探究的素养,论文的结果或推论,应有一定的理论涵义和实际价值。

2、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小结临床实践心得为主,要求具备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学位论文可以是结合临床的探究论文,也可以是病例分析加文献综述;学位论文要说明申请人已经把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

(二)博士学位论文

论文必须是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由申请人本人完成,论文的内容要可表现研究工作平台而完整并体现学生未把握了本学科以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技能、具备独立从事科学探究的素养。论文的结果或推论,应有较高的理论意义跟实际价值,

二、学位论文字数要求

撰写学位论文要简明、扼要,需要全面、真实地体现个人的研究工作,达到申请相应学位的水平;严禁侵占、抄袭和诽谤他人的学术成果(正常的引用除外,但需标明出处,且引用不宜篇幅过长)。一般状况下学位论文正文(包括序言、材料跟步骤、结果及探讨)的字数要求为(不包含图表):(一)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不超过3万字;(二)申请博士科学学位,不超过1.3万字;(三)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不超过0.8万字。

三、学位论文撰写文字语种

学位论文须采用英文编写并有中英文摘要;外国留学生学位论文参照本规定,可以用英语或英文撰写,但即使用英语撰写,必须有英文摘要。

四、学位论文内容及编排顺序

(一)博士与本科科学学位论文

1、封面

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

3、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