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干部强奸团委书记为啥“一根筋”?
昨日晚间,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月5日,网帖《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灿强奸女下属》发布后,我局第一时间介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学农高度重视,要求刑侦支队迅速查明情况,依法处理。2月6日,汪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2015,2,7“京华时报(北京)”《湖南衡山副县级干部涉强奸女团委书记被拘》]
西部网讯 最近几天河南一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涉嫌强奸十余幼女的事件吵得沸沸扬扬,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全国及境内外各大媒体相继进行了转载,而这事却摆了一个大乌龙。中卫在线源引华商报动静:陕西省华阴市委外宣办28日发布《关于华阴市委副书记李新功同道被误以为河南永城市涉嫌强奸女郎案犯李新功的说明》,称近日部门媒体和网站配发的涉嫌强奸案犯“李新功”照片被“张冠李戴”,误配发了华阴市市委副书记李新功的工作照。另据西部网报道,陕西省华阴市委宣传部昨日发布《关于华阴市委副书记李新功同志被误认为河南永城市涉嫌强奸少女案犯李新功的说明》,称近日部分媒体和网站配发的涉嫌强奸案犯“李新功”照片被“张冠李戴”,误配发了华阴市市委副书记李新功的工作照。
有句俗话叫做“不怕贼偷,就怕贼掂记”,而本报道中的汪灿,似乎就是一个“贼掂记”式的人物。虽然此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惦记”的团委书记,现在还没有公开细节。衡山县团委书记李但有一点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看起来强奸似乎事发偶然,但却是必然的表现形式之一,只不过说明了此人的“一根筋”,已到了“颠狂”的地步。此其一。
其二、能够证明此人的“一根筋”,还因为事发当日时他的“直奔主题”。如果说“席间,汪灿等人劝李某喝下大量米酒”,已经露出其“蓄谋”之意;那么“席毕,李某醉得不省人事,汪将李某送至举报人住宅楼下后,支走司机”时,已经可见其色心毕露。正因为如此,才会有最后的“在车后排脱去李某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之丑态尽现。由此可见,从喝酒开始到最后强奸团委书记,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冲着团委书记的“身子”而来。
其三、“一根筋”并非随时能发作,于这里似乎有一个“天时地利人和”。说“天时”,似乎此人与不少色官一样,是在“春风得意”时开了色戒。报道中“据衡阳市纪委最新通报,汪灿今年47岁,衡山县人,2011年5月至今任衡山县副县级干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或许正可以证明这一点,春风得意了,忘乎所以了;说“地利”,是因为有了一个喝酒的场合,所以才让他有了一个“劝李某喝下大量米酒”,以致最后让团委书记成醉的机会。说“人和”,前面是有团委书记的同事约了这场酒,后面则有他“支走司机”一节,因为司机不得不从。就这样,“一根筋”得手了。衡山县团委书记李
其四、“一根筋”终于能够一朝得手,是在别人以为遇上一个冠冕堂皇的“佛”毫不设防时,却始料未及此人竟是一个偷鸡摸狗的“贼”甚至是强盗,所以趁人家一个不注意,就把人家“做”了,以致毁了人家的一世清名,让对方的心里永远留下阴影,且说不定由此毁了人家一个家。
“一根筋”的可怕,不在于因春风得意、大权在握时,当事人的心中早已没了党纪国法、道德良知,而其身边的人还毫无觉察,更何况还有一个“知人知面不知心”在?而当强奸女下属的事终于发生,并没完没了时,岂非说明那些正儿八经的女下属们,真的要对男上司“像佛那么敬着,像贼那么防着”?但即便这样,不还有一个防不胜防?当男上司拿着“权威”压着人家,找出一个理由做成“圈套”,让女下属乖乖“钻圈”,她们怎么可能知道?于猝不及防之中她们又能咋办?当这样的事不止一次的发生着时,不说明那些女下属因为不知道自己的男上司是不是色狼,就得战战兢兢过日子?唉,写到这里时,我似已无话可说;唯一能说的,怕也只有一句话了,那就是:
色官“同志”们,请收起你们的“魔爪”,高抬你们的“贵手”,放过那些善良弱小的女下属!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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