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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延安中学西校区(施工)

2018-01-06 19:04 网络整理 教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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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竹路与梅亭路交叉口东北角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8187平方米,总投资估算为25006.26万元。总建筑面积4298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1488平方米,上部21500平方米,上部6层、地下室 2层。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延安中学西校区桩基、基坑支护、地下室及上部土建、精装修、安装及室外附属、园林景观工程等;招标内容:桩基础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智能化、道路、绿化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31016494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64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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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0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按榕建筑[2017]47号和榕建筑[2017]60号等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延安中学西校区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榕建综[2010]37号、榕建招[2011]43号等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2017年12月29日 09时00分 至 2018年1月5日 17时00分 通过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福州电子招投标系统V4.6.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下载)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