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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地震应急预案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

2017-12-27 17: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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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舒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原《舒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舒政办〔2008〕103号)同时废止。

2017年7月3日

舒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2 县减灾救灾委办事机构及职责

2.3 工作组

2.4 专家组

3 灾害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4.1 信息报告

4.2 信息发布

5 县级应急响应

5.1 Ⅰ级响应

5.2 Ⅱ级响应

5.3 Ⅲ级响应

5.4 启动条件调整

5.5 响应终止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2 冬春救助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7.4 装备和设施保障

7.5 人力资源保障

7.6 社会动员保障

7.7 科技保障

7.8 宣传和培训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8.2 预案演练

8.3 预案管理

8.4 预案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4)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县级应急救助工作。

当周边县(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县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县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

2.1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1.1组成

县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救灾委)为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研究制定全县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推进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

减灾救灾委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减灾救灾委副主任: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

减灾救灾委成员: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委、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局、县人防办、县政府应急办、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地税局、县广电台、人保财险舒城分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舒城支公司、电信舒城分公司、舒城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供电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