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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发〔2016〕15号
关于印发《衡东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县直有关单位:
《衡东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东县人民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衡东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着力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愿去、不安心、留不住”问题,努力提高乡村学校师资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努力使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配置机制和师资流动制度更加健全、合理待遇得到有效保障、整体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稳步提升,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实现衡东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师德为先。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把增强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荣誉感结合起来,使广大乡村教师自觉成为爱岗敬业的楷模。
坚持量质并重。建立乡村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化城乡教师配置机制,把培养补充新教师与提高在岗乡村教师素质能力统筹起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
坚持均衡发展。从教育规划、学校布局、编制配备、条件改善、培养培训、待遇保障、科学管理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大力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充分发挥优质学校、优质师资带动作用,促进乡村教师队伍水平整体提升。
三、主要举措
(一)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周前会学习、每季度集中上党课等形式,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教师理论学习制度。
2.切实加强乡村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适度加大发展乡村教师党员的力度,从上、思想上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
3.开展多种形式、富有实效的师德教育,通过师德巡回宣讲、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影片、参观罗荣桓元帅纪念馆和欧阳海烈士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制定师德考核细则,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干部使用和提拔的重要依据,明晰师德底线和红线,严格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1.依法依规加强新进教师公开招聘管理,县教育局根据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和当年教师减员总量情况,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向县编办申报编制使用计划,经县编办核准用编计划后,在编制计划内制定教师招聘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在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每年向省教育厅申报特岗教师计划100名,每年从初中毕业生中招录乡村定向免费师范生100名,并根据教师缺编情况,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新教师,各类招聘计划尽量保证一定的男生比例,教师补充向乡村学校倾斜,向紧缺科目倾斜,切实解决教师结构不均和教师职工不均衡问题。并按要求为各学校配备校医,鼓励各学校按规定聘请工勤和保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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