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地区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图)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单位、大专毕业生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教师资格认证管理,提高教师资格认证标准化水平。现将乌鲁木齐地区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可范围及原则
(一)乌鲁木齐地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包括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社会合格人员,2013年师范院校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中职教师资格、中职实习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证实行属地化管理,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申请。未取得户籍的,应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办理。注册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毕业向当年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春季批教师资格证。
(四)为统一教师资格认证标准和标准,提高资格认证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化水平,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证各环节实行集中统一运作、数据集中管理、集中备案申请材料按权限集中管理。
二、申请者要求
(一) 身份条件
2013年6月30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思想道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以身作则。
(三)学历要求
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一系列国家教育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有幼儿园师范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师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认定教案怎么写,
全日制教育学硕士毕业生可根据师范教育毕业申请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申请的教学科目应与所学专业相同。其中,申请教育管理专业的教学科目应与本科相同。专业相同或相似;学前教育专业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直接认证;基础教育专业只能申请小学教师直接认证。
(四)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无传染病史或精神疾病史,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申请者必须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和办法》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应按照《
2、 普通话水平,MHK或HSK水平要求:母语为汉语和韩民考的申请人必须达到普通话2级。母语非汉语的申请者和中国学生应符合以下标准:中小学汉语教师要求高中MHK 4 B或HSK 8,初中MHK 3 A或HSK 6,小学MHK 3 A级或HSK 5级,其他科目要求高中MHK 3 A级或HSK 5级,初中MHK 3 A级或HSK 4级,小学和幼儿园MHK 3级B或HSK 3级。
3、专业课程要求: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完整的教师教育资格(必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的教学方法、教育实践等);非教师教育 毕业的申请者必须参加自治区自考办公室组织的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4、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但不符合认可教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以及成人、电大、电大未毕业的申请人学历中的教学和实习联系。自考等师范教育毕业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教育教学能力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参加考试,并符合资格标准。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教师资格认证,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表格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并由申请人本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承诺书。
2、 申请人《思想品德评价表》1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填写,社会人事由乌鲁木齐市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乌鲁木齐市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不管理申请人人事档案的单位填写的《思想品德评价表》一律作废。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毕业证或毕业状态有关的各类证书均不能作为申请确认的依据)。
5、 母语为中文和中文的申请人需提交《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母语非中文且为中文的申请人须提交MHK或HSK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非教师培训班毕业的申请者须提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必须在人事档案中提交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右下方加盖公章。
8、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者须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证书》格式样本向新疆教师索取 从资格指导中心(jszg.xjnu.edu.cn)下载。
9、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原件。
10、 社工提交户口本原件和户口页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填写“与原件一致”字样、评审人签名、评审日期、复印件底部思想道德评价单位公章。否则,审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关于费用
(一)体检费:80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费180元/人)教师资格认定教案怎么写,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
(二)教师资格认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费:10元/人。
(三)教师资格认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人。
五、时间表
(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将于4月20日开始,申请人需到新疆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医院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并按照医院的安排接受体检.
(二)4月29日-5月1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认证网()完成教师资格认证网上报名。
(三) 5月6日至5月10日,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到新疆师范大学城郊楼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确认和缴费。当确认后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 5月16日至5月17日,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确认的,登录新疆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站(jszg.xjnu.edu.cn)打印测试通知。
(五)5月18-19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5月30日测试结果公布)。
(六) 5月25-26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结果5月30日公布)。
(六) 5月29日-5月31日,新疆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提交教师资格认证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认证在线报告。6月17日-6月26日(不含休息日),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教师资格认证申请材料,并进行教师资格认证在线报告现场确认。7月1日至7月3日,社会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认证申请材料教师资格确认在线报告确认——地点。
(七) 7月11日至7月17日(不含休息日)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 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证条件的,以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材料的,不得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证。
(二)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内容,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