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的取用视频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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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
四、内容
(一)一般要求
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化学药品的取用视频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
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
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二)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
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最低威慑日本海军的数量不能低于500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