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抢尸_抢尸_警察抢尸
2013年7月18日,凌晨4点40分左右,在湖南临武文昌南路,大批警察冲入卖瓜小贩邓正加的停尸现场,手持警棍和盾牌,对现场围观者一顿暴打,包括路人和亲属在内的十余名围观者被打伤。“死者的大女儿背部、脑袋、胸部被打伤,缝了好几针,一个年轻的路人,脑袋被打破,在县中医院救治”。人群被驱散后,警察从冰柜里抬出死者邓正加的遗体后拉走,整个过程前后持续20分钟。已经记不清这是中国警察第多少次英勇抢尸了。为什么要抢尸?我看这正是所谓“毁尸灭迹”。打死了人,是从精神上消灭你,抢走尸体,是从物质上消灭你。拉到火葬场一火化,只剩下一把骨灰,还不知道这个骨灰是不是你的,这个时候,官方就主动了,小民就被动了。
中国是一个崇拜尸体的国家。死后尸体的是否完整,一直是中国人耿耿于怀的一桩心事。西方国家死后遗体捐献是非常平常的事,而在中国就不行。中国人死了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肉身受到任何损失。抢尸古时候,与谁有仇,等打败对方以后,就把对方的尸体刨出来,痛打一顿,好像那个尸体还有知觉一样,这叫“鞭尸”。而太监们早年割掉了鸡八,那个鸡八也不能轻易丢掉,要用石灰腌起来,等死的时候,凑在尸体上,一起下葬。中国古代谈到孝子,最高的孝行之一叫“割股疗亲”,就是从自己大腿上割一块肉,用来做药引子,给自己的亲人治病。为什么“割股疗亲”受到极高有表彰呢?就是因为中国人非常讲究身体的完整性。为了追求身体的完整性,古人甚至连头发都不愿意剪。曹操带兵打仗,自己下令不能践踏麦田,结果自己战马受惊,冲进了麦田,曹操是个奸雄,不想自杀,曹操就把自己的头发割了一截下来,代替死刑。东汉以前,中国还有一种特别的刑罚,叫“髡刑”,就是把犯人的头发割掉,这在当时是一种很严厉的处罚。中国有一句很恶毒的骂人的话叫“死无全尸”,其实人都死了,全不全尸有什么意义呢?但是中国人不这么看,中国人把尸体的完整性看得很严重。
因为中国有这样的一种对尸体的崇拜,所以自古以来,尸体就是弱者斗争的一项武器。“挟尸闹事”,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项罪名。带上尸体,跟强者说理,强者就会不好意思,也觉得晦气,可能就会让步。如果没有这个尸体,弱势群体想要维权那就更难了。以前不知在哪本书上看过一个古代的申冤故事,说是有个孝女为了给老爸申冤,带着老爸的一根大腿骨,了整整二十年,最后终于遇到了一个清官,为她家主持了公道。以前我老家那个县里,有个人被打死了,他家里人要为他申冤,尸体放在殡仪馆里冷冻了七八年,最后总算把官司打赢了,但是那个保管费花了几十万。
弱者带着尸体打官司,强势一方就会非常头痛。怎么办?我们的发明了一招,就是抢尸。警察抢尸的事情,全国各地风起云涌。比较有名的,像2002年湖北老河口市案,妙龄少女在酒店坠亡,官方说是自杀,家人说是被奸杀。争执不下,官方就派出几百名武警抢走尸体,焚尸灭迹,最后说的父亲高天虎涉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及作伪证行为”,判刑七年。2009年湖北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厨师涂远高离奇身亡,官方说是自杀,家属认为是被害,又是相持不下,又是被警察几百人抢走尸体,结果引起了小民对抗的“石首事件”。2010年,江苏邳州市河湾村,因强征土地,打死村民,村民停尸,结果警察们又蜂拥而至抢走尸体。这么多年来,一直这么指挥警察抢尸体,全国警察抢尸体也抢上了瘾。其它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情,我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跟贴里补充。警察武功为什么不去?司法不能独立,大家都不会有好下场。“抢尸文化”可以说是中国独特的文化之一,如果说有什么事情是“中国特色”,那么抢尸可以算得上一个。传统文化崇拜尸体,所以小民们就把尸体当成武器,尸体成了武器,官方就要夺走你这个武器,于是派上几百警察荷枪实弹抢尸体就成了全中国四处上演的最辉煌大戏。这种盛世景观,只有在中国才能看得到,这在别的国家是不可能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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