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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美国联邦政府与我国中央政府预算管理

2019-07-01 15:04 网络整理 教案网

政府财政 预算_绩效管理 预算管理_美国联邦政府预算管理

张欢

【摘要】本文通过对比美国联郊政府和我国中央政府预算体制,探讨二者间存在的共性与差异。同时,借鉴美国联邦政府预算方面的制度设计,在改革和完善我国中央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方面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预算管理 中美差异 借鉴

一、中美政府预算过程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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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部门预算过程中的差异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专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债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相辅相成的全口径预算体系。施工进度计划中的施工项目大多是可以直接采用预算文件中的工程量,可以按施工过程的划分情况将预算文件中有关项目的工程量汇总得到。美国总统奥巴马2月14日向国会提交了2012财年联邦政府预算提案,计划政府在新财年的预算总额将达到3.73万亿美元,在未来十年内,政府将通过减少开支、增加税收,从而削减预算赤字。

我国政府预算周期的时间跨度虽然前后有三个年头,但相对还是过短。如果除去预算执行时间,政府预算编制、审查批准和决算的时间长度总共只有9个月,仅占整个预算周期的42%不到。而美國政府预算周期共约34.5个月。除去执行期后的同一比例,超过65%。而且我国预算编制时间较短,这就使得预算草案往往过于粗放简单,脱离现实需要,也为后续的预算调整问题埋下伏笔。

(二)立法部门预算过程中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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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部分中,两国差异更为明显。总体来说,国会是美国预算过程的核心美国联邦政府预算管理,而人大在我国预算过程中发挥的实质性作用并不突出。

首先,预算审批程序不同。人大只是针对行政部门提交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便快速地批复预算;而美国国会则会提出自己的预算方案,该方案有可能与总统提交的预算草案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即便在预算通过之后,预算资金也会通过法定程序逐步拨放。因此,由美国的预算过程最终形成的预算更能充分地反映立法部门的意志,也能很好地代表公众的利益。

其次,预算审批的时间不同。我国预算的审批是在当年预算已经执行了近3个月的时候进行的。而在美国,国会介入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批的时间前后共有9个月,且国会审批时间都是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进行的。而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着手审批的时间很短,通常只安排一天时间审议预算草案。相比之下,美国国会中的委员会在总统提交预算后有6周的时间向参众两院预算委员会提交各自的意见,然后由预算委员会根据汇总信息起草预算并向两院报告关于预算的共同决议。因此,仓促的预算审批既无法充分展现立法部门的预算意志,也使得预算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饱受质疑。

工程质量方面:审查和审批施工单位各项施工方案,要求每一个分项都必须编写施工方案,编写技术交底,让现场的操作工人知方案、懂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听取和审议蒙城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县级预算。六、 听取和审议蒙城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县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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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美政府预算过程的共性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1.负责招聘渠道的评估与开发,人才中介机构的联系2.负责与用人部门沟通人力需求,制定招聘计划3.汇总面试时收集到的市场薪资状况并随时反馈4.协助部门经理编制人力成本预算,并作为人力成本追踪与分析5.协助部门经理进行工作分析、岗位评价及人力编制审核6.内部人力资源政策的咨询与解答7.妥善处理人力资源争议8.负责主管编制人力成本预算,并作为人力成本追踪与分析9.经理级及以上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10.负责年中及年终绩效考核咨询与解答11.推动年中及年度绩效考核按时完成。预算管理模块将需要进行预算管理的集团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部门、产品、费用要素等对象,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定义为利润中心、成本中心、投资中心等不同类型的责任中心,然后确立各责任中心的预算方案,指定预算审批流程,明确预算编制内容美国联邦政府预算管理,进行责任预算的编制、审核、审批,以便实现对各个责任中心的控制、分析和绩效考核。

三、评价

我国的公共预算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和弊端,必须对现行的公共预算模式进行重建和改革,建立起一种适合我国发展道路的公共预算模式。而在种种矛盾问题中,最重要原因是预算机制缺乏有效的硬约束力,而这正是美国联邦政府预算管理中最值得借鉴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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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的《预算法》对预算过程的规定也出现了一些细节上的变化,例如规定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初步审查时应当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等。但是,整个预算过程并未发生本质性的变化。《预算法》的立法宗旨中“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表述,实际上是在强调要规范预算的执行,但是预算行为包括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与决算等多个方面,这其中除了编制与执行以外都与立法部门直接相关。遗憾的是,《预算法》在规范立法部门行为上并没有过多强调,也很难改进入大现行的预算过程。此外,《预算法》修订之后如何实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如何调整等问题仍有待解答。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构建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扎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而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促进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已成为新形势下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全面预算管理提升,中电熊猫着力调整和改善预算管理横向流程与纵向流程的协同,推动各类专项预算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实现了“专业预算专业管理,综合预算财务统筹”的预算分工体系和流程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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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扬,贾文哲.美国公共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及启示[J].经济纵横,2011,(7).

[3]王熙.美国预算制度变迁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中央财经大学,2010,(2)

[4]Robert W.Smith.美国预算和财政管理改革的演进及对中国的启示[J].当代财经,2011,(9).

[5]孟金卓.美国预算过程及其对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启示[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