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择社会主义智广俊: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对实现乡村振兴
社会主义是在实践中前进的,不能光凭美好的愿望行事。新时期也出现了贵州塘约村这样的先进典型,塘约“党建引领、深化改革,组织起来,共同致富”的基本经验具有普适性。
农业家庭小生产与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生产存在着很大差距,这表现出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不改变这种生产方式,我国农业就没有出路。如何改变这种局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土地集体所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宪法所规定的,动摇了这一点就动摇了国体的根本。承包权是农民的利益所在,不维护承包权,就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经营权事关转包土地经营者的权益,直接关系到土地能不能有偿转让,土地能不能实现规模化、现代化耕作经营的大问题。正确处理这三者的关系,是当前农业工作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需要集中各级乡村干部、“三农”问题研究者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智慧来共同破题。
我以为处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关系的关键在于土地所有权,这是解决问题的钥匙。
如今很多地方土地流转的趋势,已经由过去农民外出,把土地委托给亲朋好友来种,或者低价有偿转给村里种田大户,转变为流转到涉农公司、合作社来经营。村里土地承包,村民各家种几亩地,在哪里,村干部和村民都很清楚。政府直接对土地确权,意味着削弱了村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意味着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只是一句空话,反而对土地流转设置了障碍。比如,村里有一户不愿流转土地,村集体就可以采取调换农户土地的方式来解决,村民都认可土地是集体的,而村集体在不影响农户利益的基础上调换农户承包地往往是行得通的。而且村里当初分地时,绝大多数采取的是见地分地的方式,每家分六七块条条缕缕的地,种地很不方便,因此,村户之间往往自行采取调换土地的方式来解决,也许二亩赖地换一亩好地种。而现行的土地确权办法把承包地固定化了,土地流转过程中一旦出现钉子户,连法院都不能过问,事情就复杂了。土地确权应该让村集体搞,体现出村集体对土地所有权的管理权威。
其实,在全国各地己经创造出很多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比如,村里成立农民专业种植合作社,农民自行把土地流转到合作社集体经营。有经济富裕的村集体,把村民承包地收回来,村集体采取雇工机械化经营,农户按地亩分粮。有的采取村集体反租倒包的方式把土地重新集中起来,向外整体有偿发包转让土地,农户按地亩领取承包地出租费,不一而足。
以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农村走美国农业道路是走不通的。如果按美国一个三四口人的农户种植2500亩地的标准,我国多数农民往哪儿去?历史告诉我们,土地过于集中,富者花天酒地、贫者无立足之地,必然引发巨大的社会动荡。
可以预料今后20年,农村会有60%的耕地流转到公司、合作社、种田大户手中,以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规模种植,但还会有40%的耕地继续以家庭小农生产模式进行。如何将家庭小农生产融入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中,生产出高质量有竞争性的农产品;如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如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大课题,前途明朗,任重道远。
二轮土地承包再有11年到期,到期后如何再顺延承包,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解决。
要正视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失地农民再承包土地的正当要求
在内蒙古一些贫困地区,由于十多年前当时农业税费过重,农民种地甚至倒贴钱,因而造成了有的农民撂荒了承包地进城打工走了,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丧失了土地承包权。有的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户虽然分到了承包地,但为了逃税把地撂荒走了,行政村就把该户的承包地另外分给其他农户种植了。我所在的卓资县,多数乡镇没有及时发放二轮承包地证书。村民二轮承包地存在承包权不清问题,村民之间存在纠纷,一直上访不断。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所在的乌兰察布市,约有35%的农户没有了承包地。如今,失地村民见土地“吃香”了,就要争取土地承包权。2017年正月期间,商都县发生了几千人到县政府请愿闹事的事件,现在地方政府只能以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统筹安排来安抚。二轮承包中失地的农民能不能在三轮土地承包时再承包到土地,这是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必须正视。
立马就会改变东亚的海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