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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项目 观点:“管活”横向课题经费

2017-02-28 01: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两会伊始,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关于尊重科研规律 在横向课题经费管理中去行政化”的提案引发广泛关注。

“没有司局级行政级别的科研人员乘坐高铁只能报销二等座车票;餐票按照人均50元为限报销……”凡是开展过横向课题的科研人员,想必大多会对这些限制和不便颇有微词。

为此,、财政部等多次发文,要求强化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高校和科研机构也根据指导意见,纷纷制定横向经费管理制度。比如,西安交通大学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就到款、分配、支出、经费结题等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如此一来,横向经费管理混乱的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

然而,在管得紧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加行政化”的弊病。比如,在接待费、差旅费等方面,要求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对劳务费的支出比例进行严格限定,购买科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过于僵硬、死板、教条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科研人员开展横向课题的积极性,并进一步影响到政产学研的合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去年,一项对湖北7所部属高校和8所省属重点高校近3年横向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这15所高校横向科研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连续3年下降,其中项目经费管理方式不合理、过于严苛是重要原因。横向科研项目

说到底,横向经费是高校和科研机构依托人力资源向课题委托方提供智力服务,通过市场交换取得的一种收入。横向科研项目既要管得严,还要管得活,宗旨是为科研人员开展横向课题提供便利,而不是给他们套上“紧箍咒”,束缚其手脚。

3月5日,强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提出,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缛节。这一要求同样适用于高校和科研机构对横向经费的管理,即摒弃“行政化”的既有思维以及苛刻、繁文缛节式的管理与核查、追溯,适当增加课题负责人的自主权,使其在遵循相关法律和委托方设立、承包方接受的具体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差旅、劳务等各种费用的支出。当然,管理部门还是应做好对这些支出的审核,防止套取经费等科研行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