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停课参加与课堂无关的活动
央广网黄石12月23日消息(记者彭照)近日,湖北省黄石市教育局制订施行《关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大学、教师和各级教育行政总监部门三方提出了确立要求。
不准以任何形式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和名次
《通知》要求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不准举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分班考试和升学联考,严格控制教学品质检测的频次,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教学质量检测不少于1次,小学三到六年级、初中七八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初中九年级每学期不少于3次;不准减少国家跟省要求的课程、课时,确保开齐所有要求的课程、开足综合实践类课程,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不准以任何形式发布学生考试成绩跟排名。要科学合理地建立等级加评语的评判方法;不准小学阶段跟高中非毕业年级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辅导,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或其它方式向学员收取补课费用;不准在教科书选用目录、教辅资料征订公告目录之外,要求教师购买、征订教辅资料、图书、报刊、杂志或推介下载使用各种APP等。
严禁让父母跟学员代替学生批改作业、试卷
《通知》对学生备改革辅考的内容、形式、频次进行了完善。不准将教学负担转移给父母,严禁让妈妈跟学员代替学生批改作业、试卷小学体育课教案下载,严禁要求父母参与本该由大学或学生完成的活动小学体育课教案下载,严禁要求家长点赞、投票、转发此类信息;不准布置电子化的课后作业,严禁布置简单重复的机械化训练;合理确定作业内容跟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课后作业,小学三四年级课后作业不得超过半小时,小学五六年级课后作业不得超过一小时,初中课后作业不得超过两小时;作业、试卷一律由学生批改评讲,加强对学生批改作业、试卷的常态化检查考核;不准强制教师参与校内外课后托管服务或教育辅导,提倡自愿参与校外托管或辅导;严禁在职学生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课兼职取酬或从事有偿家教;加强对学生的监督管理,将老师在校工作时间考勤和课堂实绩纳入绩效考评分配制度,督促学生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课堂教研和教师学习成长上。
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停课参加与课堂无关的社会活动
《通知》对教育行政专员部门的权责作了进一步确立。未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不得重复安排健康、卫生、安全、普法、科普、体育、戏曲等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的各类“进校园”和“小手牵大手”教育宣传活动,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停课参加与课堂无关的社会活动,不准各种与教育无直接关系的体检活动进医院;要严惩非法行为,将学校的完善教育教学行为与大学的绩效考评挂钩,将学生的完善教育教学行为与学生的评奖评先、职称晋级、绩效考评挂钩;要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向社会发布经理该项工作的领导电话及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民众学生父母的监督。
据了解,2021年1月中上旬,黄石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并立即发布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向社会通报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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