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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总统制_俄罗斯总统制_统一俄罗斯党

2016-12-05 02: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人民日报》7月3日海外版发表了胡鞍钢先生的大作《辉煌十年,中国成功之道在哪里》一文(以下简称胡文,本文凡未注明出处的直接引语,均引自此文),人民网也以《学者析中国成功之道:“集体总统制”更高效》为标题,转载了这篇文章。我拜读了胡文后,觉得“集体总统制”的说法主观上虽然是赞颂我国执政党现行领导体制,但由于其基本法理定位错误,官方媒体发表此文,恐难免有负面社会效果。官方媒体传播“集体总统制”的说法,势必或多或少产生一些扰乱宪法实施、妨碍执政党纲领政策落实的不良影响,同时也会为有些人诋毁中国的宪法和制度提供口实。学术界对“集体总统制”的相关说法必须予以澄清。本文所谓“纲纪”者,隐喻也,指国家根本法度和执政党纲领政策。

过去10年,中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胡文将这10年概括为“中国全面发展的‘辉煌十年’,不平凡的10年”,基本上是实事求是的,我不表示异议。胡文还论证和表达了无数普通中国人都看到的事实和怀有的自豪感:“这10年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发生历史性重大变化”;“中国从来没有如此为世界所瞩目,世界从来没有如此为中国所需要。”在事实方面,看来读者与作者不难求得共识。至于造成这些宏伟事实的原因,各方见解差异就大了。胡文问道:“为什么中国如此成绩辉煌又如此巨大成功呢?”对这个问题,胡文从经济发展阶段的特征和动力等五个角度分别从宏观上做了论述,总体来说其相关文字给人以比较事实求是,且逻辑清晰、言之成理的印象。

但是,胡文涉及我国根本制度或政体的论述,尤其是关于“集体总统制”的相关说法,其准确性、合理性看来就值得怀疑了。胡文写道:“从发展的特点和条件看,中国制度的优势就在于有一个好的局常委会,这成为中国决策正确、发展成功的最关键条件。”肯定局常委会的工作是应该的,但胡文关于优势所在的定位缺乏依凭,很不准确,失之片面。原因主要是,我国讲制度的优势在于的领导,但绝对不能把党的领导等同于局常委会体制的作用。的领导主要分为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的领导,其中首先是领导,胡文撇开领导及构成领导的各项基本要素如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路线等基础性要件,极端地突出组织体系里局常委会体制的作用,将其视为“发展的特点和条件”中最为重大的要素。此说缺乏理论和文献根据,不符合自己章程的规定和精神,也不符合17大报告的论述和精神,对制度优势的定位有严重偏差。

其次,的全国性机构,最具权威、最能代表全党的是全国和委员会,其次才是局和它的常委会,且常委会顾名思义只是前者的常设机构,并不享有前者的全部职权。从这点看,在全部机构中单纯突出中常会的作用,可能也不是合理、平衡的观点。集体总统制

胡文的核心是关于“集体总统制”的论述,这也是本文关注的重点。胡文写道:“局常委会由9名成员组成,分别代表党、国家和军队等八大领导机构,分工合作与协调合力,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集体总统制’。这一制度的最重要特征就是‘集体’二字:是‘集体成员’,而不是‘个人’﹔是‘多个机构’,而不是‘一个机构’﹔是‘集体智慧’,而不是‘个人智慧’﹔是‘集体决策’,而不是‘个人决策’”;“‘集体总统制’在实现充分信息分享的信息结构与充分决策的决策结构相互作用方面,远比‘个人总统制’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和决策优势,更具性、协调性和高效性。”

或许有人会说,局常委会(以下简称中常会)“集体总统制”的说辞已竭尽全力赞扬中国制度相对于美国那样有代表性西方国家总统制的性、优越性,你为什么批评它“扰乱朝纲”、授人以柄呢?

是的,我在仔细拜读了胡文后,确信其“集体总统制”的相关说法学理太混乱,完全脱离了宪法法律和执政党纲领政策的轨道。仅中常会9常委“分别代表党、国家和军队等八大领导机构”这个说法就让人觉得相当奇怪而且不知所云。(1)中常会本身就是中国党的领导机构,代表党,怎么另外还有需要人在中常会代表党的领导机构的问题呢?他/她该不是代表党派吧?(2)代表党、国家和军队等“八大领导机构”的庞杂机构还是的领导机构吗?中常会是“八大领导机构”的合署办公机构吗?(3)“八大领导机构”是哪8个?能不能具体列举?它们之间是平行关系吗?代表党的领导机构的成员在其中如何实现对其他7大“领导机构”的领导?(4)既然中常会成员分别是“八大领导机构”的代表,那一定是这些领导机构选派的,但他们是按什么程序选派的呢?面对这些问题,我觉得胡文的基础性说法逻辑混乱、法理混乱,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