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总结:闽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doc
闽院教〔2015〕29号闽江学院关于印发《闽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的通告各处(部、室)、各系(院)、各单位:现将《闽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闽江学院 2015年7月21日- 13 -闽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一、为了提高教学基本建设,客观合理地考量教师履行岗位职能情况,加强师资团队管理,贯彻学校有关教师考核的要求精神,特建立本计算方法。二、教学工作量是大学对系(部、院)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按年度统计,作为高校对系(部、院)进行年度教学工作数量考核和定编的主要根据。各系(部、院)应按照实际状况拟定详细方法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二次计算。三、教学工作是指包括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评定成绩、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指导课程设计(实训)、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实习等环节教学工作或者教学研究跟课堂建设以及与学生职能有关的工作。教学工作量分为“课程课堂工作量”“教学研究跟教学建设工作量”两个别。课程课堂工作量以教学计划实行的标准学时数为准。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工作量(以下简称“教研工作量”)按工作利润统计至完成人所在单位跟个人。
四、开课单位为开课计划中担负教学任务的单位,非开课单位员工兼课均要挂靠到开课单位,其课程课堂工作量均计算到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进行二次计算。第二章 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 课程课堂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两个别。一、理论课堂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含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补考(含阅卷)等。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推导:M1=A1×R1,式中:A1:理论课计划学时R1:课程系数,R1=J+L+P重复班课程系数,R1= K*(J+L+P)J:各类课程标准班数量及课程系数,具体如下: (一)理论课程:标准班为45人,J=1。不足45人按45人计算。45<标准班≤90时,每下降1人,J增加0.01;标准班>90人时,超出90人的个别闽江学院课题研究答辩ppt课件模板范文,每下降1人,J增加0.005。上限为1.8。 (二)外语专业课、术科和技能类课程:标准班为30人,J=1。不足30人按30人计算。标准班每下降1人,J增加0.01,上限为1.3。 K:重复班(同一学期内课程代码同样的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班级上课)计算系数,K =0.9 L:开新课(理论课),是指在全校范围内,因学科专业建设必须首次对本校学生开设的课程,L=0.3; P:双语教学系数,P =0.5二、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包括试验课、上机、实习、课程设计(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
(一)实验课、上机等(包括备课、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试命题、阅卷、补考〈含阅卷〉等)A2:实验指导工作量。计算方式为:说明:I:该项实验的计划学时数N:该项实验实际所上实验课分组、班数J:实验课类别系数K:每组、班实验学生数系数 n:实验项目数重复组、班计算系数为0.8表1 实验类型系数及学生系数实验类型基础专业综合性设计性试验课类别系数J0.80.91.11.2每组实验学生系数K未分组计算机实验1个班(人数为45人)K系数为1,每下降1人,K降低0.01;其它分组试验1个组(人数为20人)K系数为1,每下降1人,K降低0.01。其中:未分组实验1个班数量上限为70人(其它分组实验每组上限为30人),未分组实验大于70人(其它分组实验大于30人)要求分班、分组上课。注:综合性、设计性试验工程需提供相应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大纲及工程界定审批表。(二)集中实践课:(除了课程设计与毕业论文〈设计〉之外的集中实践课程的准备、指导、批改报告、考查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计算推导为:M3= N×T3×K3;式中:N:指导学员数T3:实习计划周数K3:实践指导工作系数表2 实践指导工作系数序号指导方式实践指导工作类别实践指导工作系数K21未跟班指导、分散实习实践未跟班指导实习、实践0.22社会(市场)调查0.23跟班指导、集中实习实践市内实习0.54外地实习0.65学年论文0.2(三)课程设计 (包括设计前准备、辅导、答辩、考察等教学环节)计算推导为:M4= A4×T4,式中:A4:课程设计的周标准学时数1.若以标准班为单位计,每周为20标准学时;2.若按学生分组,则:学生数10以下(含10),每周为8标准学时;学生数11-20,每周为12标准学时;学生数20以上,每周为16标准学时;T4:课程设计周数(注:此标准为学生全程指导课程设计〈期间未担任其它课程〉工作量)(四)毕业论文(设计)(包括选题、指导、审阅论文、答辩等全部教学环节)计算推导为:M5= A5×T5×N,式中:A5:指导毕业论文的周标准学时数A5=1标准学时;指导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含实验)的周标准学时数A5=1.2标准学时。
T5: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周数N:指导学员人数(注:每位老师指导教师数量不少于8名)第3章 教学研究跟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方法一、教学研究跟教学建设工作量内涵与级别设定教研工作量包括课堂研究论文、教学研究与转型建设工程、教学研究与转型成果等个别。教学研究与转型建设工程包含课程建设类、学科专业建设类、实验实践教学类、人才培养类或教学团队类、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学校发展专项工程、教学改革课题、指导教师项目等;教学研究与转型成果包含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教学优秀奖、教学管理先进奖、优秀教材奖、学生学科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奖等。教研工作量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级别,其中: 一级是指国家教育部设置的工程或奖项;二级是指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各专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设置的工程或奖项;三级是指经教育部、科技部等核准成立的各种社会力量(具有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科学技术奖资格),省一级学(协)会,市教育经理部门,其他厅级等单位设置的工程或奖项;四级是指我校教务处设置的项目或奖项。同一类型项目成果在同一年度内,如有同时涵盖几个级别记分项目的,取最高计分标准,计入当年教研工作量,不重复计分。二、教研工作量计算方法教研工作量以分为单位进行统计。
教研分是学生完成教研工作量的指标按照,是考量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根据,学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完成一定的教研工作量。“双肩挑”人员教学、科研工作量占本人工作量定额、相关工作量转换等参照人事处相关文件执行。(一)教研工作量计算推导教研工作量计算方法为:A=ΣAi其中:Ai为教学研究与建设单项工作量的得分(i=1,2,3,…)(二)教研工作量分配方法学校按照每年度实际的教学研究与建设状况,将工作量分配给工程负责人或论文第一作者闽江学院课题研究答辩ppt课件模板范文,由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依据详细工作状况分配到参加研究与建设的各个成员,或根据分配系数计算各个成员的工作量。分配系数计算方法为:独立完成为1;多人合作由负责人按下表计算或依据实绩进行分配:表2 多人合作完成教研工作量分配系数合作人(单位)数完 成 人(单位)署 名 顺 序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一人(个)100%二人(个)70%30%三人(个)50%30%20%四人(个)50%30%5%五人(个)50%25%5%5%六人(个)50%25%5%5%5%七人(个)50%20%5%5%5%5%八人(个)50%20%5%5%4%3%3%注:我校人员与外单位员工合作的论文,须按系数扣除外单位员工工作量。
三、教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一)教学研究论文教研论文计分方式根据发表期刊级别进行统计,具体计分标准如下:表3 教学研究与变革论文发表期刊计分标准类型学院界定的其他权威学术期刊论文,研究咨询报告被国家领导批示或国家部门采纳大学认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研究咨询报告被市领导批示或县级采纳其他大学学校学报,省级以上刊物学术理论版,其它海外学术杂志其它CN学术季刊、集刊,正式出版的论文集论文,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领导批示或省级采纳得分60402015(二)教学研究与转型工程教研项目工作量计分标准如下:表4 教学研究与转型建设工程计分标准类型项目名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1.课程建设类含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程、高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等立项60030010050验收合格40020060302.学科专业建设类含重点学科、特色专业、本科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程等立项60030010050验收合格4002006030新专业申报成功100通过检测1003.实践教学类试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学系统、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立项60030010050验收合格4002006030实验室建设立项60030010050验收合格40020060304.人才培养或教学团队类含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立项60030010050验收合格40020060305.专项资金类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学校发展专项资金工程等立项/30010050验收合格/20060306.教改课题类重点教改课题40030010025一般教改课题3002005015自筹教改课题60401507.指导教师项目立项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504030208.鉴定评审类项目鉴定评审等160806040注:教研项目建设年限按照要求数执行,若没有明确要求,按照一级5年,二级3年,三级、四级2年计算。
(三)教学研究与变革成果教学研究与转型成果(简称“教研成果”)工作量计分标准如下: 1.教研成果鉴定工作量完成鉴定的教研成果工作量为标准分×形式系数×结论系数,具体计分标准如下:表5 教研成果鉴定工作量计分标准鉴定(评审)部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标准分100604020鉴定形式系数: 会议鉴定(评审) 1.5 通信鉴定(评审) 1.0鉴定(评审)结论系数: 国际领先 2.0 国际先进 1.8 国内领先 1.5 国内先进1.3 校内可推广1.1 其他1.02.教研成果计分标准表6 教研成果计分标准成果名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教学成果奖1500100060040060040020015020015010080100805030各类教学奖1500100060040060040020015020015010080100805030教材奖1500100060040060040020015020015010080100805030优秀指导老师奖706050404030202015101086各类教学优秀奖含青年学生上课比赛得奖、青年学生技能竞赛获奖、优秀实验员等;教材奖含规划教材、精品教材、优秀教材等;优秀指导老师奖:指导教师参与学科竞赛获奖,具体赛事由教务处认定;指导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四章 计分管理一、教学工作量计分统计以学年为单位,每学期结束进行统计,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学生报考《闽江学院教师课程课堂工作量计分统计表》和《闽江学院教师备课工作量计分统计表》,并结算汇总,形成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章后连同佐证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今年6月份进行审定。二、各教学单位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教学工作量计分细则。第五章 附 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闽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试行)》(〈2010〉闽院教144号)同时取消。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闽江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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