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有哪些 2018浙江路桥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招31人】(2)
2、最后一岗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则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仍无法确定,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聘用和递补
1、体检合格人员要在2018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
2、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教师资格证作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6、本次招聘在体检名单公布程序之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名单公布程序之后至考察环节结束,在此段时间内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可实行递补。递补对象范围仅限于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人员。递补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对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及聘用按照前述办法进行。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有哪些
原标题:路桥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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