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 历史 解密古代皇帝性启蒙,宫女手把手教学(9)
2002年8月一个声称已找到成吉思汗墓地的美国考古队,突然放弃挖掘行动,并撤出外蒙古。这次匆匆的行为,完全是因为一个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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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元朝虽然是中国历史上版图最大的朝代,但是蒙古民族毕竟在当时属于文明尚未开化,大元建立以后,中华文明产生了中断,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倒退。
倒退一、“人殉制”的死灰复燃
人殉是一种远古的野蛮蒙昧风俗,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在汉代以来的中原王朝已经基本消失,但是在契丹、女真等草原部族还存在着人殉之俗。《元史》载:“大同李文实妻齐氏、河南阎遂妻杨氏、大都潘居敬妻陈氏、王成妻高氏以志节,顺德马奔妻胡闰奴、真定民妻周氏、冀宁民妻魏益红以夫死自缢殉葬,并旌其门。”可见,朝廷鼓励殉葬。元明清二代,人殉这一罪孽邪恶的制度却死灰复燃,又流行了近七百年。此外,元朝大量“驱口”(奴隶)极其普遍的存在,在开设的“人市”可以任意买卖驱口,杀一个“驱口”与私宰牛马的刑罚几乎相等。
倒退二、设立“海禁”
宋朝的经济繁荣程度可谓前所未有,尤其是航海业、造船业成绩突出,海外贸易发达,和南太平洋、中东、非洲、欧洲等地区50多个国家通商。宋朝在广州、临安、嘉兴等地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海外贸易,泉州更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元丰三年,宋朝政府制定了一部《广州市舶条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贸易法。而元廷统治中国不足百年,却先后实行过四次“海禁”,“海禁”期间,商民不准出海贸易:“禁私贩海者,拘其先所蓄宝货,官买之。匿者,许告,没其财,半给告者”;海外商贸只能由官府出资的“官本船”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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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退三、重现“宵禁”
"宵"是夜晚,"禁"是禁止,宵禁就是禁止夜间的活动。在中国历史上,实施禁夜令最坚决的莫过于唐朝,取消禁夜令最彻底的莫过于宋朝。宋朝“宵禁”制瓦解,出现了繁华的夜市,开启了全日制的中国。宋朝的首都开封和杭州,则是不夜之城,由于坊市合一,没有营业时间和营业地点的限制,夜市未了,早市开场,间有鬼市,甚至还有跳蚤市场。但元代又恢复了“宵禁”,入夜之后,禁钟响起,即不准居民出行、饮宴、点灯,如有某家灯火未熄,则留符记于门,翌晨传屋主于法官所讯之,若无词可藉,则处罚。若在夜间禁时以后,有人行街中,则加以拘捕,翌晨送至法庭。
倒退四、肉刑恢复
肉刑,指施加于罪犯或犯过者的肉体的惩罚。广义而言,指括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等五种刑罚,夏商周成为国家常刑,有三典五刑之说。公元前167年,汉文帝下诏废除肉刑,宋代承五代之旧,仅仅保留刺面之刑。元朝则则将肉刑入律,如“盗牛马者劓”。至于凌迟等酷刑,在宋代极少应用,元朝则正式编入法典,开始泛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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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退五、推行“匠籍制”
宋朝的官营手工业多实行“和雇制”与“差雇制”,“和雇”是指从劳动力市场上招聘工匠,政府与工匠是雇佣关系;“差雇”则带有强调征调性质,但政府还是需要按市场价向工匠支付工钱。元朝却将全国工匠编入匠籍,强制他们以无偿服役的方式到官营手工场劳动。明代手工业者一律编入匠籍,隶属于官府,世代相袭,实行轮班或住坐为国家服役。
我若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