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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2)

2017-12-21 00: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辽史》得以纂修成书,经历了一个非常曲折的过程。早在元世祖中统二年(一二六一),翰林学士承旨王鹗就曾建言修辽、金二史。南宋亡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讫于文宗朝,朝廷屡次议修三史,前后不下六七次之多,但均因正朔义例之争而不得不搁置。其间的主要分歧是自金朝亡国之日起就已产生的两种对立观点:究竟应当独尊宋为正统,还是应当将宋与辽金视为南北朝呢?当时史馆中有人主张采用修端《辩辽宋金正统》提出的南、北史说,张绅《通鉴续编序》曰:“曩时朝廷纂修三史,一时士论,虽知宋为正统,物议以宋胜国而疑之。史臣王理因著《三史正统论》,推明修端之言,欲以辽为《北史》,金亦为《北史》,宋自太祖至靖康为《宋史》,建炎以后为《南宋史》。”但主张独尊宋统者则坚持应以宋为本纪,以辽金为载记。甚至连当时的科举考试都涉及到了这个问题,《元文类》卷四七载宋本《乡试策问》曰:“赵宋立国三百余年,辽金二氏与之终始……廷议将并纂三氏之书,为不刊之典。左氏、史迁之体裁何所法?凡例正朔之予夺何以辨?诸君子其悉着于篇,用备采择。”可见这确实是元朝士人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

后来虞集提出了一个回避争论的设想:“间与同列议三史之不得成,盖互以分合论正统,莫克有定。今当三家各为书,各尽其言而核实之,使其事不废可也,乃若议论则以俟来者。诸公颇以为然。”这一动议的提出,大约是文宗时期的事情。可见三史各自成书的办法,当时史馆中酝酿已久,并非脱脱的发明。直到至正三年(一三四三),时任中书右丞相的脱脱领衔纂修三史都总裁,才最终采纳了这种意见。《庚申外史》卷上云:“先是诸儒议论三国正统,久不决。至是脱脱独断曰:‘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议者遂息。”其中《辽史》由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陈绎曾四人分撰。自至正三年四月至四年三月,前后费时不到一年,《辽史》就率先告成。

关于《辽史》的史源,冯家升在《辽史源流考》一文中进行过较为深入的探讨,他的研究结论是,元修《辽史》的史源主要出自辽耶律俨《皇朝实录》和金陈大任《辽史》,因辽末史料极为匮乏,又取旧题宋人叶隆礼《契丹国志》加以补充。

辽朝修史制度不甚健全,虽有修起居注、日历的记载,但似未形成制度,亦未闻有成书者,其官修史书之可考者惟有“实录”而已。据《辽史》记载,辽朝曾先后四次纂修《实录》。最早的一次是圣宗统和九年(九九一),室昉等撰进《实录》二十卷。《辽史•圣宗纪》曰:统和九年正月乙酉,“枢密使、监修国史室昉等进《实录》,赐物有差”。《室昉传》亦云:「表进所撰《实录》二十卷,手诏褒之。」室昉是时已年过七旬,大概只是以枢密使领衔监修而已,此书主要成于邢抱朴之手。《邢抱朴传》谓统和间“迁翰林学士承旨,与室昉同修《实录》”,即指此事。第二次是兴宗重熙十三年(一○四四),耶律庶成等修成《实录》二十卷。据《辽史•兴宗纪》,是年六月丙申,“诏前南院大王耶律谷欲、翰林都林牙耶律庶成等编集国朝上世以来事迹”。《耶律谷欲传》也说:“奉诏与林牙耶律庶成、萧韩家奴编辽国上世事迹及诸帝《实录》,未成而卒。”《耶律庶成传》则说:“偕林牙萧韩家奴等撰《实录》及《礼书》。”关于此书断限及卷数,《萧韩家奴传》说得最清楚:“擢翰林都林牙,兼修国史……(重熙十三年)诏与耶律庶成录遥辇可汗至重熙以来事迹,集为二十卷,进之。”第三次是道宗大安元年(一○八五),史官进呈七帝《实录》,卷数不详。《辽史•道宗纪》是年十一月辛亥,“史臣进太祖以下七帝《实录》”,所谓“七帝”,即指太祖至兴宗。第四次就是辽末耶律俨修成《皇朝实录》七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