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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论文)(2)

2021-02-14 06: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3.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一律在教学进程计划确认 日期内完成。 4.学生答辩时详细报告的主要内容:课题任务、目的与 意义;所采取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等;基本内容及主要方 法;设计(论文)的价值跟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判。 答辩时学生回答内容可以涉及:要求进一步表明问题;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方法跟原理;考察学生独立工作能 力跟创新素养的难题。每个教师答辩时间通常不少于 20 分 钟。答辩中的询问跟学员回答的疑问要做详细记录。 5.全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两天,各学院 按条例格式、内容和规定填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并由学校留存备案。 (二)答辩要求 1.各大学要设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要设立答辩小组, 具体负责本大学、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名次评 定。答辩工作能聘请院内同行人士参与;如因课题应该,也 可聘请校外人员参加。 2.我校所有专业本科生毕业需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对设计(论文)过程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3.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必须依照学 院规定按时返校参与毕业答辩。答辩前大学应对其所做的毕 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符合质量规定方能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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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 不允许其参与答辩。 (三)答辩成绩评估 答辩成绩评定标准详见附件 5 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以教师的学习态度、工作表现、成果品质跟答辩水平为根据,既看学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掌握的程度,又要看学生的创造力、分析跟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准与实际意义、学生答辩时的 表达能力等状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严 格规定,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是过程成绩与答辩成绩之跟, 过程成绩(平时成绩占 40%,指导老师评阅成绩占 60%)和 答辩成绩各占 50%。 (附件 6)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估均以百分制计,最终折合成 五级制:优秀(100 分-90 分) ,良好(89 分-80 分) ,中等 (79 分-70 分) ,及格(69 分-60 分) ,不及格(60 分下面) 。 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 20%以内,优良率不少于 50%,各档 成绩分布总体要符合正态分布。 (1)评分标准。各学院制定合适本专业特性的“毕业 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和政策,并报教务处备案。 (2)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作结业处理。

半年后可申请随下届补做一次,并按要求缴纳毕业设计(论 文)重修费。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学校安排, 一般要在校内进行,食宿自理。 (3)评定要求。指导老师跟答辩委员会对教师成绩评 定时,应秉持标准、实事求是。所有专业本科生毕业需要进 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对设计(论文)过程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 (1) 各大学评比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予以 表彰,比例不超过本院毕业总数量的 20%。 (2) 各大学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比例不 超出本大学毕业总人数的 10%。教务处组织教授审核后,按 不少于全校毕业总数量的 5%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 文) 。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推优工作 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从校级优秀毕 业设计(论文)中选拔,进行表彰奖励。 八、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管理 1.统计报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各专业教 研室要及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附件 7) 并报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 19 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成绩报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各 专业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到学校,由大学统一汇总后 于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考务科。

3.总结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 进行仔细总结。 并将总结报告以书面方式于毕业设计 (论文) 结束后两周内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附件 8)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 (论文)电子版和纸质原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 5.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 学院存档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老师评语表、评阅教师评 语表装订在论文的后面兰州工业学院答辩ppt课件模板范文,如不装订应单独保存) ; (2)毕业设计(论文)的其它成果(图纸、光盘、程 序等) ;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表、任务书、评语、答辩 记录、指导记录、成绩评估表、毕业设计(论文)总结等相 关考核材料;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5)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状况统计表; (6)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分类统计表; (7)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8)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 学校存档材料: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论 文)学生名单; (2)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3)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状况统计表; (4)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分类统计表;(5)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6)兰州工业学院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汇 总表。 九、其他 本施行条例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