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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1 10:14 网络整理 教案网

金陵科技学院课题研究答辩ppt课件模板范文_金陵科技学院课题研究答辩ppt课件模板范文

(七)课题预期的成果与表现形式课题研究成果分析即研究过程或许出现这些状况、问题?研究会带来哪些成果?有哪个对策?课题研究的成果形式包含研究报告、教育论文、专著、软件、课件等多种形式。课题不同,研究成果的内容、形式也不一样,但不管形式是何种,课题研究需要有成果,否则,就是这个课题没有完成。在开题报告中设计出成果形式,可以让研究者明确未来用何种表现研究成果,以便从起初就可以着手努力积累材料、构思框架、进行分工,以便于研究成果的成功诞生。同时也有利于课题管理者据此对课题进行检测验收。(八)课题研究的组织机构和员工分工课题小组组员如何分工合作,在细则中,要确认课题组长、副组长、课题组成员及其分工。课题组组长就是本课题的负责人。一个课题组应该包含三方面的人,一是有权之士,二是有识之士,三是有志之士。有权了课题就可以受到更多的支持,有识了课题质量、水平都会更高,有志了可以不怕辛苦,踏踏实实去做。课题组的分工必须确立合理,让每位人知道自己的工作跟责任。当然在分工的基础上,也应注意全体员工的合作,大家一同探究,共同制订,克服研究过程中的各类困难和难题。同时,还要注意课题组成员的整体能力与水准,尤其是课题负责人的水平。

如果课题组成员跟负责人既没有理论又没有实践心得,这个课题就能够较好地完成,也就无法受到批准立项。(九)课题研究的支出及设施条件必须任何研究都应该一定的研究支出跟设备条件,教育研究也不例外。对课题研究有价值的资料,如有关测验题和问卷题等研究工作与材料、经费预算及设施条件的须要,必须写清。但应实事求是,不能多多益善,胡写乱要,要提高管理,监督使用。一、选题依据(拟推行研究工程的研究目的、意义)(1)研究目的期待可能性理论形成于二十世纪初的法国,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理论中探究分析的非常多,不过鉴于我国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在许多难题上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看法,直到现在,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价值或者理论本来,都没有居绝对优势地位的学说。虽然针对期待可能性刑法理论上尚争论不休,但其合理意义已经存在于刑事司法实践中,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本文着重对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探究,先详细介绍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概念范畴,理论基础跟形成演进等基础法律难题,再探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地位跟适用问题并强调自己的看法,最后在对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深入探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公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借鉴的一些见解,希望对立法和理论探究可有所启发。

(2)研究意义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切实意义在于考虑行为人原本的实际状况,不强人所难,能超过事实上的合理性和实质正义,不帮被告人附加多余义务。因此,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可以帮刑事责任的界定提供人性的标尺,使刑事责任认定过于合乎情理、充满人性,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对我国的民法理论跟民事立法都带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并且在刑事司法方面也可以发挥其新颖的功用,对现实许多疑难、争议案件能做出令人信服的阐述,更容易实现我们司法公平与合理的目标。二、文献综述内容(在充分收集研究主题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国内外研究状况,提出疑问,找到研究主题的切入点,附主要参考文献)1、期待可能性的简析(1)刘昌强、崔志鑫在《穿越的路径》中主张从狭义上理解期待可能性,认为期待可能性是指仅从行为时的内部状况考量,期待行为人不为犯罪行为而为其他适法行为的可能性。(2)崔兰、崔志强在《论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中主张从广义上理解期待可能性,认为期待可能性是指按照行为人行为时的各类原因,能够期望行为人选择合法行为,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它适法的行为,就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规定承担一定的责任。2、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地位(1)龙立豪,马六生在《论期特可能性理论在我国刑法中的适用》中主张故意、过失构成要素说,他们觉得必须把期待可能性置于故意、过失中来理解,期待可能性是刻意跟过失的构成要素,包含在故意与过失之中,有期待可能性,就存在罪过心理,无期待可能性,就无罪过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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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兴良在《刑法学》期待可能性一章中主张与责任能力、故意或过失并列的第三责任要素说,他觉得期待可能性作为客观的责任要素,与责任能力或者成为主观要素的蓄意、过失构成责任的三大要素,只有两者同时具备,行为人才带有有责性。(3)姜晓贞在《论期待可能性理论以及与我国刑法的关系》中主张阻却责任事由说,认为期望可能性不是与责任能力、故意或过失并列的第三责任要素,也不是故意、过失构成要素,而必须将不存在期待可能性的情形,理解为一种责任阻却事由。(4)马克昌在《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中主张能罚的阻竟、减少责任说,他觉得没有期待可能性的场合,如同没有责任能力的场合一样,并不是成为没有责任,只是作为没有可罚的责任。3、期待可能性的判定标准(1)陈兴良在《期待可能性问题研究》中主张行为人标准说,他觉得以行为人自身的详细状况为标准,根据此人在这时此景之下是否能否实施适法行为来确认。(2)舒洪水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美学基础与本土化思考》中主张国家标准说,认为应该以期望行为人实行适法行为一方的国家或国法秩序为标准,考虑其详细规定。(3)卢蕊在《期待可能性判断浅析》一文中主张平均人标准说,她觉得必须把平均人放在行为人的境况看能否能够期望她们实施适法行为,根据平均人能否会实行与行为者同样的行为来确认。

(4)付立庆在《人权标准说—认定期待可能性有无的一种新标准》中主张人权标准说,将期待可能性有无之界定应以被期待者之人权之充分关注为他者。4、我国刑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借鉴(1)杨兴培在《期待可能性的实践批评》中针对期待可能性的推行持否定态度,他觉得在法治社会里,对各类非法犯罪行为的评判与判定,应当秉持“规范在前、价值在后”的基本原则,而不是颠倒,期待可能性作为一种人文价值,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必须使位于刑法规范。(2)高晓飞在《期待可能性理论中国化的困局与策略》主张推行期待可能性,他觉得引入期待可能性有利于促进我国刑法基本观念革新,有利于合理解释我国刑法中的一些重要理论难题,使刑事责任认定过于合乎情理、充满人性。我觉得现在学术界对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探究存在诸多疑问,尤其是针对期待可能性的地位跟判断标准两个问题,学者们的争执就经常没有中断过,因此导致了期待可能性理论在适用上的一系列问题,使得刑事责任的确认缺乏人性的标尺,使得现实许多疑难、争议案件难以做出令人信服的阐述。鉴于期待可能性存在的理论价值,我觉得必须对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地位跟判断标准作进一步探究,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而强调我国公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借鉴的一些见解,希望对立法和理论探究可有所启发。

参考文献:[1] 刘昌强 崔志鑫.《穿越的路径》.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7期[2] 崔兰 崔志强.《论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载《企业家天下》2009 [3]龙立豪 马六生.《论期特可能性理论在我国刑法中的适用》.载《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4]陈兴良.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5]姜晓贞.《论期待可能性理论以及与我国刑法的关系》.载《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9月第5期第29卷[6]马克昌.《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载《武汉大学学报》2002年1月第1期[7]陈兴良.《期待可能性问题研究》.载《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8]舒洪水.《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美学基础与本土化思考》.载《法律科学》2008年第3期[9]卢蕊.《期待可能性判断浅析》.载《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年8月[10]何立庆.《人权标准说---认定期待可能性有无的一种新标准》.载《杭州商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11]杨兴培.《期待可能性的实践批评》.载《金陵法律评论》2008年第1期[12]高晓飞.《期待可能性理论中国化的困局与模式》.载《人民检察》2010年第5期三、研究方案(主要研究内容、目标、研究方案)主要探究内容:第一部分,期待可能性理论详述,主要探究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概念、形成与演进过程跟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地位,主要探讨主流学说并强调自己的看法。第三部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问题,包括判断标准跟适用范围。第四部分,主要谈我国公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借鉴意义。研究目标: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探究和预测,对我国公法理论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借鉴提出一些见解,希望对立法和理论探究可有所启发。研究方式:文献分析法、比较探究方式、实证分析法。四、进程规划(各研究环节的时间安排、实施进度、完成程度)1.2011年3月1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并递交指导教授;2.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论文修改稿并递交指导教授;3.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论文第三稿提交指导教授审阅与初稿;4.2011年6月10日前,提交论文答辩稿,准备论文答辩;5.2011年6月18-19日,参加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