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2)
3. 文化统考考生:
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汉语言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高考成绩后,组织本省(区、市)有关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原则上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并进行公示。自主招生: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高考成绩后,组织本省(区、市)有关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原则上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并进行公示。
体育专项测试为“合格”等级、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和建设发展需要及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规定,按照考生的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按其专业志愿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等级以上的高水平运动员按公办本科普通类第一批次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享受对应高水平运动员优录政策。
4. 江苏省内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和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江苏省外考生按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高考成绩达到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且不低于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注:招生省份为湖南、山西、河北、山东、广东,其中河北、山东、广东组织校考,其余省份使用统考成绩进行录取。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参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8〕131号)文件执行。符合免试入学条件、有意进入我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请在2019年2月20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在附件中下载)。每位运动员只能申请一所高校免试入学,若重复申请多所高校,将可能被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2月20日前接受运动员免试入学申请,并协助运动员进行系统报名,并于2月22日前完成运动员报名资料审核。根据科教司公示免试入学名单,做好招生计划预留,待教育部批准后,依据文件办理录取手续,进入体育学类本科专业就读。如申请就读其他专业,应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由我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七、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月g 1.收费标准
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录取时不得突破自主招生计划录取,不得突破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录取,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第二章 入学 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 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奖助学金
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年发放奖助学金总额度超过3000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⑴国家助学金;
⑵勤工助学基金;
⑶困难补助;
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⑸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
八、监督机制
1.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级考试机构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15150825644。
九、联系方式
校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招办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25009)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1626 17895195961
体育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体育学院(邮编:225127)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0241,15150801866
十、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点击下载: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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