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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学城第一中学校2018年教师招聘简章(3)

2019-04-30 01:17 网络整理 教案网

(2)面试

面试采取采取说课、试讲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达到面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人员)进入体检人选。

4.成绩呈现: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学历层次、获得奖学金等次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察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审核组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公示

重庆大学城一中_重庆大学城一中录取分数线_重庆大学城一中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我校网站和校园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成绩、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成聘用手续。

2.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或在2018年7月1日前未取得岗位必需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自动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1.本次招聘由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两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沙坪坝区人事局统一编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表现优异,学校可推荐参加沙坪坝区公招考试,考取编制;

2.聘用人员经济上和在编人员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

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及《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及经费管理的通知》(厦思教【2015】25号)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其他被聘用人员享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在编教师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