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中医药学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附职位表)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规范招聘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重庆市”(渝人发[2006]44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社会评估人员。
一、简介
重庆中医学院由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拟整合重庆医科大学中医学院、重庆中医院、重庆中医药研究院、重庆医药种植研究院等优质教学、临床、科研资源,着力打造西部地区。一流的、全国知名的中医药教学研究型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学院位于大学城西部。一期建设(2022-2025)占地700余亩。拟开设中医、中药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中医骨伤、医学信息等工学、卫生服务与管理专业,涵盖医学、工学、管理学等本科专业,承担中医、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研究生培养,2022年计划招生1200人。第一学期末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将达到6000人;二期规划(2025-2030年)土地面积增加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30名员工进行社会评估。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重庆中医学院2021年招聘岗位清单》(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证面试教案模板,以下简称《清单》)。
四、招聘范围及目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人品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职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未满或者属于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未予驳回,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政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组织人事纪律被辞退或被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因纪律被禁止参加考试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人员;
现役军人;目前在读的非毕业生;试用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达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或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并按规定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我市公费培训和面向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章要求的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例如,“45岁以下”是指1975年12月1日或之后出生的未满45周岁,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和专业
本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和招聘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进行审查(详见附件2,统称“专业参考目录”) 申请人专业和工作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包括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相关证书)中规定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准确、规范地填写毕业专业。
同一专业的职称因学术水平不同而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似但不完全一致,可以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高度一致,经学院审核通过同意,则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海外)大学学习的,其学历(学位)注册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特别说明
有条件的,比如45岁以下或以上,都包括45岁。在职位设置方面,如专业10级以上或以下,均包括专业级10级。
本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章出版之日计算。
由于学院的筹备工作,非研究生申请者必须在申请工作后2022年3月之前到达。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评估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和参加考试评估。
1. 提交考试申请。申请人可于本宣传册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2日17:00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3)和《申请人信息表》(附件4))。 ,申请人信息表等资格预审所需材料的扫描件(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5)),打包压缩,命名为“申请职位-姓名”并发送至邮箱283355650@qq.com,提交考试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考生请仔细阅读本手册及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信息的全部内容,上传电子资料(含照片),并做好重点登记信息记录。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将根据报名者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按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注册;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预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院将通过邮件回复确认,并通知其参与评审相关事宜。资格预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聘者应慎重选择应聘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不得变更申请单位和职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
六、考试
考核和招聘将采取综合面试方式。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应自觉配合学院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一)现场审核
资格审查在综合面试前进行。进入综合面试人员按通知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持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附件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资格审查期间,如服务期限有限,取消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
(二)综合面试(100分)
综合面试通过现场座谈、试讲等形式进行,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申请人的学术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敬业精神、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为15-3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电话通知。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将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链接。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分计算
总评估分数=综合面试分数*100%
采用百位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项将在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通知公告”版块公示()。
七、体检和检查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数量与应聘者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总分相同时,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等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优先;如果还是一样,将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分数较高的优先。
体检由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将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链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相关内容的通知》(人文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落实《除应当场或当日复试并按有关规定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院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补考。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除应当场或当日复试并按有关规定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院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补考。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学院或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试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学院或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试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学院将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培养、胜任能力、遵守法律法规、注册资格、日常学习和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避免统一组织检查,检查结束后,应当如实作出检查结论。检查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检查对象。
检查要坚持“每一个进度都要审查”。检查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检查痕迹,严格审查拟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廉正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和工作要求。奖励、职称、专业(从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质,并注意现场考察、延伸考察、官网查询。其中学历、学位、学分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和中国行政信息公开(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核实。检查结论不合格的,检查组应当自行向被检查对象说明理由。
申请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经核实申请人条件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取消后续招聘程序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如在面试组织实施前经核实出现空缺,则按面试人选替换规则进行补缺;面试组织实施后如经核实空缺,将不再填补空缺。
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经体检或体检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可一次性补缺,补缺人数由学院研究确定。需要补编的,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补编,候选人面试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拟聘人一经公布录用,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高校教师资格证面试教案模板,将不再填补。
八、宣传
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将在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条件要求的共产党员资格等。应当公示的事项。
九、就业和薪资
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学院将提出就业建议,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人登记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新人登记表》新人事名录”等,经上级机关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拟录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制试点实施办法》(渝复发[2003]2003号)的规定报送。 37)与重庆市人事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模板)》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事关系建立健全就业程序。有关处理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聘用期间,因招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信息,发现人员任职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
这次一旦被录用,招聘人员必须在该单位至少工作 5 年。未达到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不得报考或调往其他单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人事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人社会厅规[2019]1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6份公开招聘支持文件的通知》(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育人社发[2016]1号)。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的档案或资料造假,应立即查处,查实前暂停聘用;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信息,影响审核结果,或者干扰、影响检查单位客观公正检查的,检查结论为:检验不合格,不予录用。申请者提供伪造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一经查实,一律视为失职失信行为,
十个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请参考以下方式:
1.本手册由学院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考试、体检、检查、公示等问题,请咨询附件电话。
2.在线报名咨询电话:023-65714705
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及情况报告邮箱:2522912065@qq.com(本邮箱不接受简历)。
下载附件:
1.附:1.重庆中医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职位表.xlsx
2. 附:2.重庆市招考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附件:3.重庆中医学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doc
4.附件:4.申请人信息表.xlsx
5.附件:5.资质审核要求.docx
6.附件: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实申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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