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社会认可工作的通知
月教计函(2015)第44号
各级及顺德区教育局列出:
今年,我省社会人员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认定工作将在近期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识别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有广东省户籍或在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附有个人人事档案的人员。确定的对象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的社工。
一年内同时认定两个以上(含两个)教师资格的申请暂不受理。
二、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思想道德条件、学历、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要求
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持有广州幼儿园师范学校、江门幼儿园师范学校、湛江幼儿园师范学校、汕头幼儿园师范学校毕业证书者可申请认可,其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不得申请认可。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是中师以上学历。
3.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高等师范学校或其他大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 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师范大学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职、技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模板,必须具有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
6. 申请中职实习教师资格(包括中职、技校、职业高中实习教师资格),须具有中职及以上学历,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能岗位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史,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者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冀函[2013]1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为合格的。
2. 普通话水平:按照我部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普通话资格考试标准的通知》(粤教冀[2004]25号)要求,社会职工和广州、深圳、珠海地区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地区在职教师须具备与教学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3. 教育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者需学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下简称“双修”)并通过考试。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但不符合所申请教师资格要求的,需补充相应级别的“双学制”并通过考试:
(1)我系遴选的33所高校开展我校非师范生“双学制”培训。2014年9月1日前,学员通过考试,获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证书》 《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附件1)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2)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全国自学考试并同时取得“双修”资格证书的学生,成绩有效。
(3)2014年之前(含201名4),参加各市县教育局组织的“双学”培训并同时取得“双学”资格证书者,其成绩在取得证书的地方有效。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者,虽然毕业于师范教育专业但不符合所申请教师资格要求的,应当到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户籍或人事档案锚定,并达到资格标准。
三、 受理申请及确认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8:00至9月30日17:00(不含周末及节假日),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者网上报录”。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无头半身正面彩色照片一张,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应与提交论文上的照片一致报名表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由各市认证机构确定 根据当地情况,申请人需在当地认证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完成普通话考试、体检等。
(二)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属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对于户籍不在本地但人事档案在隶属于地方人才交流中心的,可以向地方人才交流中心申请,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不在工作地点的,必须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申请教师资格认证。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地级市级列名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模板,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三)申请人需在当地认证机构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交以下相关认证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身份证明;
(5)体检合格证;
(6)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者思想品德评价表》;
(8)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一张近期的1寸全长正面彩色小照片(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贴的照片同底)。
2.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但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需提供“双学制”学历证明原件” 相应级别的课程和复印件。
3. 申请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工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除现编在职教师外,其他申请者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教育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核对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四)确定的费用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答复函》(粤物价函[2010]814号),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证师资资格(含师范教育) 以与其学历不符的师资资格申请专业毕业者,需缴纳240元。
2. 体检、普通话水平考试、学历等费用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要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市资格认证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和要求。
(二)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普通话考试、体检、学历(或学位)鉴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工作。
(三)各认证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证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对网报数据进行审核,并于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生成证书编号2015年11月16日教育部按照要求,零点前系统显示我省颁发的证书数量。
五、其他
我系委托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我省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提供技术支持。与认证相关的技术问题请直接咨询学院。联系人:文老师;接触 *****。
本通知及教师资格认证的相关规定可在我校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和下载()。
附:1.广东省教师资格证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资格证(范本)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