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学申请人数 我在UCLA的读博经历
原标题:我在UCLA的读博经历
一个博士饿头衔意味着什么?
就是在名字面前加上“Dr”两个字母!就读期间,对于“你在忙些什么”这样的问候,回答经常就是“在忙着往名字前加两个字母”。我在加州大学就读,可以说是民主平等理念在美国贯彻得最到位的地方。
全系老师学生职员相互都以名(First Name)直呼,只有我们这些亚洲去的学生在那里叫Prof。或是Dr。某某,所以就算是在学校这样的环境,要把Dr。加在名字前面,也不是那么经常的。我的一个学姐,在一所中游的加州大学英语系作教授,就在她个人支票的名字前赫然加上这“Dr。
”两个字母,以至于她去超市买东西,支票一写,收银员马上禁不住就要问,你是什么样的Doctor?脑外科的?
到了我这里,倒是我后来服务的美国公司的老板建议我在名片上印上Dr。这两个字母,他认为可以提高公司形象,增加生意。对我来说,嗨,终于有个地方可以加上这两个为之奋斗多年的字母了,而且我还发现这是一个打破交际沉默的绝好方法,因为对方马上就要问“哇,博士,学什么的”?于是我也就把这个标签习惯性地带下来了。
代价呢,有吗?八年!我成熟生命中最富精力的八年!这八年,是从每天只睡到一、二个小时开始的,前面四年平均每天都睡不到四个小时,而且四年中每周都要阅读千页以上的专业文章和书籍。这好像有点耸人听闻了?
这还并不夸张,因为美国的文科博士学位平均完成时间是七年半,就像我在学校时广为流传的一幅漫画,一位研究生老兄坐在堆满书籍的书桌前,门外一个声音喊道“快出来玩呀”,老兄回答“好,没问题,再有差不多七年我就出来了”!我这八年,差不多正好在平均水平上,而且比起拿到博士候选人资格以后,最终未能完成学位的那大约50%的人,还要算幸运的了。
因为是文科呀,要和英语是母语的同学一起阅读、写作,还要挣钱交学费、养活自己,这听听都难透了。
不过绝大多数学中国研究生出去,学的是理工科,这可大不一样了。美国理工科的博士学位平均五年完成,而且这五年里的劳动强度还要相对低于文科。简单说,他们跟着导师作一个大的课题,每个学生分到课题的一小部分,然后在实验室中去作科研。
学生的科研做完了,论文就完成了(几个学生的题目加在一起,导师的大课题也就几乎完成了)。要作的课题都是有科研经费的,按照大学的规定,学校老师的科研经费约有四分之三以上的比例要用在学生身上,这样学生在实验室做着自己论文,还领着助研的津贴,衣食无忧,这样的日子实在是文科的学生可望不可及的。
为什么顶尖学校又要放在标题里呢?自豪呀!嘿,代价就是在这里了!我上的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应用语言学系。UCLA可说是举世闻名的,我93年入学时,全美排名在第二十四、五位的样子,属于TOP1%(里根时代排过全美第五,现在随着加州经济下滑,大约排在五十几位)。
而我的应用语言学系,其专业排名更是无可争议的全美第一。既然有了这样的地位和荣誉,在学校的各个环节对于学术的要求就变得极为严格,学校氛围真可以说是人人争先,我身边的老美同学,他们的睡眠时间也和我差不多。要想在这样的学术环境中好好生存下来,就要上演一部学术版的《活着》。
我是在入学很长时间以后,慢慢慢慢地才懂得了美国的学术界对于博士论文的理解:一篇合格的博士论文一定要有一点在本学科内从没出现过的创新研究。有了这样的创新研究,才有这篇论文的价值,论文才能合格。如果在实验室里,大课题立好了,每一个具体的小课题都可以是那一点点的创新部分。
文科怎么办?
事情就难在这里了。一名学生选中一个课题,必须要把这个课题涉及的领域内所有已经发表过的文章全部看过并写出点评。不做到这一步,就不能让读者信服论文里的研究是前无古人的,论文就不能通过。
仅凭“可能有”就随便入侵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