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涂圣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大着力点(3)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保证。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基础,是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水平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实现有效治理,需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自治为本、德治为基、法治为要,只有“三治并举”、有机结合,才能让自治运行更加高效、法治建设在村庄落地生根、道德建设真正融入村民日常生活,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会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农村才会更加和谐、安定有序。
积极稳妥推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的振兴,也是生态的振兴、社会的振兴。推进乡村振兴,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处理好“乡”与“城”、“人”与“地”、“统”与“分”、“予”与“活”的关系,找准三大着力点,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重点突破。
一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产业融合是产业组织方式和形态的重要突破和创新,是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技术、市场和要素条件的深刻变化和交互影响,正在集聚和催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动能。在这一过程中,积极营造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的良好生态,乃题中应有之义。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创设有利于要素跨界配置的制度条件。健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农村要素市场,引导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交易。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加快数据整合共享和有序开放,深化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强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主体带动,构建类型多元、活力迸发的融合主体。建设产业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创新产业融合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二是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当前,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需要挖掘农村规模经营、集体经济发展、三次产业融合等领域增收潜力,形成传统增收动能提升与新动能发展的“双支撑”;重点在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形成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我脱贫互动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不掉队。要坚持开源增收和节本减负增收并举,实施政策挖潜促增收、深化改革促增收、强化创新促增收、弥补短板促增收、精准扶贫促增收,构建农民长效增收机制。
三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结合”是加强乡村治理的思路创新。加强乡村自治,重在强化资金投入和人才保障。要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农村公共事务支持力度,夯实村民自治的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乡村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推动返乡下乡人员积极参与乡村治理。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扶持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发挥社会各类人才、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快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村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农民和村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村民制定完善乡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农村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孝敬教育、勤劳节俭教育,激发农民荣誉感上进心,引导农民群众向上向善。
更不要学他